南京利用信用卡诈骗坐多少年牢?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利用信用卡诈骗坐多少年牢?
您的位置:首页  »  
 

利用信用卡诈骗坐多少年牢?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新闻上面常常普及各种的信用卡防诈骗知识但是无奈犯罪分子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而在发现被诈骗之后除了及时的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之后就是等待法院的判决了,但是如果发现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诈骗坐多少年牢呢?您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利用信用卡诈骗坐多少年牢?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被骗多少钱可立案?
  (一)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二)是否可以报警并不受金钱数额的限制。无论当事人被骗多少钱,都是可以报警的。至于能否被立案,则要视具体情况分析。(三)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三、诈骗罪的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其中如果是犯罪的数额巨大而且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会被处以相关的罚金。而如果是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的则会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没收财产。
  
  
  

·抢劫罪从犯判决相关内容
    在一次团体犯罪的抢劫案中,一般都会有主犯和从犯两种角色,起主要重要的主犯要对案件负主要责任,按照抢劫金额的大小来判决,那么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从犯判决是否和主犯一样呢?下面由我们来聊聊抢劫罪从犯判决的相关内容。 一、抢劫罪从犯如何判决? 如果犯罪分子被认定为从犯,应当比照抢劫...

·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
    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 交强险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保险种类。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首先应当了解交强险在日常生活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从而明白交强险责任划分的制度原理和法律依据,从整体上更好的把我交强险责任的划分标准和制度规定的目的所在。我们希望以下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交强险是...

·车保险中怎么用划痕险做漆?
    一、车保险中怎么用划痕险做漆? 划痕险有理赔限额的,一般为2000、5000,当然看你当时保的是多少。另外自己要承担15%的费用。所以想全车做喷漆根本就不够的。 二、车辆划痕险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

·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什么阶段?
    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什么阶段?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其中包括:(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如枪弹、刀棒、毒药、绳索等;(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而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认定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叫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

·养子抢走继承权应该要怎么办?
    养子抢走继承权就要看被继承者是否立遗嘱具体有说明是属于该养子获得,如果没有那么继承权是需要由平均的方式分配给各继承者的。而且养子与养父母的关系必须要得到法律的认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

·新婚姻法 同居五年算是事实婚姻吗?
    新婚姻法 同居五年算是事实婚姻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新《民法典》同居五年算是事实婚姻吗 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有哪些?
    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已经实施了,但很多人对于其相关知识还是不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下面就由律师我们给您整理有关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定内容吧。 (一)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新规内容 1、行政赔偿 是指行政机关及...

·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近些年来,中国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劳动力也就越来越少。虽说人口就业率不高,但是一旦拥有一份工作后,人们就想保住这个饭碗,保险的方式就是签订劳动合同,以防其中任何一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尤其是在私营企业工作,并没有在国营企业工作那般有保障,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接下来给您看一份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