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岗、待岗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工伤的,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下岗、待岗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工伤的,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您的位置:首页  »  
 

下岗、待岗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工伤的,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该规定,下岗、待岗职工又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该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在该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的,该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现行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禁止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第九十一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等规定,都表明职工可以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

  

·民法总则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有哪些
    民法总则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有哪些 《民法典》生效后,《民法总则》相应废止。 在我国司法体系建设中,为了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有专门制定法定代理人。您对于法定代理人,从字面意义上就可以理解,代理人就是代替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但是,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法定代理人并不是随随便便...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一、处理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没有办理登记是不生效的。 《物权法》第227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

·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 相关内容有哪些
    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 相关内容有哪些 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当事人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常见的情况就是高校大学生三方协议违约,当事人必须提交违约申请书表明违约的理由。那么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 引起违约...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赠与房产过户后可以撤销吗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的几种情况 1、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
    从司法实践来看,普通程序简化审的简便,主要体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法庭调查阶段。与一般普通程序相比,简化审简明、高效、便捷的优势在庭审各个阶段都能得到体现。具体地说,可简化以下内容:   1 、控辩双方在宣读、出示证据时可仅就证据提取的时间、地点、机关、证据名称、证明事项...

·离婚男方提出要赔偿女方吗
    离婚男方提出要赔偿女方吗 一、离婚男方提出要赔偿女方吗 男方先提出离婚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应付职工薪酬包含用人单位给予其在职员工的劳动报酬及各种福利,是员工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很多员工对职工福利费的适用范围不太了解,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介绍给您。 一、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

·公司法财务总监规定的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财务总监规定的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是对于各类公司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有公司都应该遵守和依据公司法进行相应的经营和管理。财务总监是每个公司必不可少的一个职位。那么,《公司法》财务总监规定的职责是什么?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审核会计报告 虽然财务在企业...

·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是什么?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各种建筑工程中的数据,更好的服务于建筑工程,是工程能够在法律的范围内顺利的完成,减少因信息不畅造成的施工问题,也能更好了解相关信息更好的完成施工,我们因此对建筑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总结,以方便...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