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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行政拘留,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额外工资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在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时需要支付的一个月的工资,而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的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于劳动者被行政拘留的相关规定而解除...
·邮政代办员与邮局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委托合同关系? 1、邮政局通过签订委托代办协议招收邮政代办员从事邮政业务的情况在我市邮政行业非常普遍。一旦委托代办协议终止,双方常就协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发生争议。 2、劳动合同更强调一方有偿劳务的给付是在高度服从另一方的情形下进行的,这就是劳动合同中存在的从属关系。一旦合同成立,劳...
·试用期内,单位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公司规章制度中载明的“薪酬保密”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薪酬保密制度是企业的一项管理手段,是指用人单位与每个员工单独约定薪酬,并规定不得打探他人的薪酬,发放薪水的时候也会采用一定措施不使其公开。企业采用薪酬保密制度的目的是有利于其根据每个员工的能力、工作态度及工作岗位灵活决定薪金水平,员工之间也不会因薪水的差异而产生矛盾,从而减少员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一般对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的员工可以约定。《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因此,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必须约定的条款,员工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由于试用期不是必须...
·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岗位发生变化,可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即使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2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不论劳动合同续订时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否发生变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均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 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
·劳动合同条款的法律运用 设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条款齐备、用语明确规范等方面的要求。合同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商定条款,前者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后者包括试用期、商业秘密条款等。以下谈谈这些条款的有关问题。劳动合同必备条...
·公司规章制度是否需要经过工会审核才具效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试用期违法情形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
·入职登记能否起到代替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