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实践中,有的夫妻是因为一方不忠而离婚,当然也有因为恶习、家暴行为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离婚,此时当事人都需要实际对离婚的情况加以证据才行。那一般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呢?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希望能解答你的疑惑。
  
   一、离婚时家暴行为该怎么证明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5、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6、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7、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8、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
  9、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
   二、离婚时证明家暴的证据有哪些
  除了证明家暴事实,如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还需要提供证明损害赔偿的证据,具体来说:
  1、我国法律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这里的赔偿需要双方离婚分割财产完毕后,再向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人以其个人财产进行赔偿,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在家庭暴力情形下。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不可能精确计算精神损害,在实践中,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数额的有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具体证明物质损害赔偿的证据:
  (1)证明医疗费用的证据主要有: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单、医疗费收据、病历(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诊断证明书。
  (2)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工作单位的误工证明、误工人员的工资单、医院出据的休假证明、误工人员的工资如果超过税务部门规定的纳税起点,还应提供完税证明。
  (3)护理费的证据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诊断证明;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向护理人员支付工资的证明;如果是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
  (4)交通费的证据就是交通票据。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证据主要是住院费收据。
  (6)营养费的证据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
  夫妻要是因为一方长期存在家暴行为,从而导致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对于受害人而已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同时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至于离婚时家暴行为该如何证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标的物有损毁如在交付前,则为卖方承担责任,标的物有损毁如在交付之后,则为买方承担责任,如果因为买方的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如期交付,则由买方在违反约定的日子起,承担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2、卖方在交给承运人的在途标的物,除非当事...

·车祸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怎么审理
    车祸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怎么审理生活中,是很容易因为车祸而产生纠纷的,此时虽然解决办法很多,但人们最常选择的还是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就要先知道车祸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不然相关纠纷就得不到处理。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车祸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 因车祸提起诉讼应当...

·根据法律规定不能作为遗产的是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不能作为遗产的是哪些?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③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

·拆迁安置纠纷的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城市房屋拆迁管...

·驾驶车辆是否有年龄限制
    驾驶车辆是否有年龄限制要想驾驶机动车的,则首先要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也就是获得驾驶证。而在申请驾驶证的时候,就需要申请人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否则自然是无法获得的。那通常驾驶车辆是否有年龄限制呢?换言之,申请驾驶证的时候有没有年龄限制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驾驶车辆是否有年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而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律师我们为您整理归纳了相关的知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解读:经济补偿的计算第四十七条...

·《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么?如果因没签劳动合同而要索赔时,则需收集好相关证据。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详细介绍了这方面的内容。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有赔偿么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结婚的时候流行男方给付女方彩礼,但日后也难保双方之间不会因为彩礼问题而产生争议。这个时候焦点基本就集中在彩礼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多少上面。而一般起诉到法院的,此时符合规定的情形才会支持男方返还彩礼的诉求。那么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请...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转让土地使用权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在现实生活中,依法纳税是所有公民的义务。有人说我工资达不到起征点,不用纳税,那么税收就与我无关,但是其实不然。平常我们在购买商品时,我们所应当缴纳的消费税其实早已包含在商品价格之中,无形之中我们已经履行了缴纳税务的义务,税收无处不在。...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此时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重婚罪。那么具体说来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呢?而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条件又是什么?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客观要件 1、重婚罪重婚罪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