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司法鉴定人员资质需要那些条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司法鉴定人员资质需要那些条件
您的位置:首页  »  
 

司法鉴定人员资质需要那些条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司法鉴定人员的筛选是有一定的前提及标准的,那么司法鉴定人员资质有哪些?如若有用户对该职业有兴趣可参考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是通过考核的,需要明确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自身进行哪些相关的管理。
  
  
  一、司法鉴定人员资质需要的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所在鉴定机构推荐,市司法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可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一)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二年以上的;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三年以上的;
  
  (三)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六年以上的;
  
  (四)具有司法鉴定各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
  
  司法机关鉴定机构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经市级司法机关考核合格,颁发鉴定人资格证书后,可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司法鉴定活动。
  
  二、司法鉴定人员的权利及义务
  
  1、权利
  
  (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二)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三)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四)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五)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六)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七)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八)获得合法报酬;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义务
  
  (一)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二)对鉴定意见负责;
  
  (三)依法回避;
  
  (四)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
  
  (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
  
  (七)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八)参加司法鉴定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监督管理
  
  司法鉴定人应当在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统一部署的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就下列事项,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
  
  (三)遵守执业规则、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情况;
  
  (四)遵守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司法鉴定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人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根据举报、投诉进行调查时,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司法鉴定人报送有关材料。司法鉴定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建立司法鉴定人诚信档案,对司法鉴定人进行诚信等级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从上文我们可得知,司法鉴定人员资质是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学历条件作为支撑的,并且需要有相关的工作经历,再通过司法机关的考核即可上任。而在职之后需要对自身进行监督管理,鉴定过程中一切以合法性为准则。并且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如需了解更多可咨询的相关专业律师为您解答,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根据刑法规定假想防卫构成犯罪吗?
    根据刑法规定假想防卫构成犯罪吗?假想防卫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

·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一、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不管多少条都有罪。对于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达到五十条以上的,就有罪...

·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
    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很多交通事故都是比较惨烈的,而为了避免出现交通大面积的拥堵,此时交警一般会对事故现场、车辆作出处理,其中会先把涉事车辆拖走。那实践中,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警拖走车辆是否要收取费用依据《道路交通安...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发内蒙古等偏远地区,因此大量的征收土地,对于征收的土地是有一定的补偿的,对于征地的补偿主要是政府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为人民着想。那么到底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

·劳务派遣能转正吗
    劳务派遣能转正吗 一、劳务派遣能转正吗 1、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规定,并没有对劳务派遣转正做任何的规定,因为只有签订了才能转正的说法,劳务派遣工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所以劳务派遣不能转正。 2、劳务派遣制员工: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与合同制用工方式有很大的不同。把劳动者派向其...

·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哪些?
    粉刷工程质量措施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的施工会涉及到墙体的施工、钢结构的施工等等,每一个施工环节都应注意工程质量。粉刷工程是建筑工程中比较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一个一节,如果粉刷工程质量不过关,会出现墙体表面开裂等情况,影响建筑的使用。所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避免出现质...

·银行短期贷款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银行短期贷款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银行对于各大中小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角色。因为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贷款。当初企业处理一些临时性资金的问题。比如说比较常见的就是短期贷款方式。那么银行短期贷款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银行短期贷款的...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在一些诉讼活动当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证据可以支持整个案件的一些诉讼请求,从而是一方当事人获得胜利。这样的现实生活当中,在很多诉讼活动当中确实存在着伪造证据的情况。很多人想了解。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 一、民事...

·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怎么写?
    在市场经济生活中,有很多人在跳槽,也有不少人被解聘。对于那些跳槽人群,一般会向用人单位提交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表明自己自愿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任何经济补偿。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书写的,否则用人单位可以不受理。 一、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怎么写 ...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生子,这类孩子的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他们在各方面都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然而,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那么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