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目前国家尚未出台二手房买卖的格式合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都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议定,当然也会适当的参考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内容。而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其实也是可以参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必备条款进行约定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都有哪些吧。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2、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这是本合同的关键,一定要明确约定。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3、价款
  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5、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6、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7、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8、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9、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10、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二、二手房合同无效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返还财产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如果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取得的标的物还存在,则应返还对方;如果标的物即房屋已不存在或者已损坏、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赔偿损失。没有过程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与房地产一级市场相比较,二手房市场显得更加小规模、零散、随意、交易主体多样、情形复杂、风险大,正因为如此,买卖双方当事人在议定合同时,就必须极为谨慎,方能较好减少漏洞与风险。了解清楚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在实际签订合同的时候,才能避免损害到自身合法利益。
  
  
  

·司法鉴定人员资质需要那些条件
    司法鉴定人员的筛选是有一定的前提及标准的,那么司法鉴定人员资质有哪些?如若有用户对该职业有兴趣可参考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是通过考核的,需要明确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自身进行哪些相关的管理。 一、司法鉴定人员资质需要的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

·上班第一天就辞职,办了离职手续回家途中车祸死亡还算工伤吗?
    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工伤保险制度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用人单位分担工伤风险为主要价值取向。工伤认定案件涉及对劳动者、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等各方利益...

·民事纠纷中如何申请做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在民事纠纷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司法纠纷能够使用科学的方式还原事件的真实情况,但当前还有很多人并不重视司法鉴定,认为自身就已经知道事件的真相,已经无需司法鉴定来判定,还有很多人不知道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那我们如何申请做司法鉴定呢? 司法鉴定如何申请 一、委托: ...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建筑公司的工程建设质量过硬,不仅代表着这一公司的服务好,同时,它的商业信誉也会提高,由此会带来巨大的规模效益以及提高在此行业的竞争力。所以来说质量要求的提高是全方位都关注的事情了,政府也制定了一些管理条例。我们为您介绍广东工程...

·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通常是双方的感情破裂,已经无法共同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离婚,对婚内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合理的安排。不过实践中会有一些夫妻男方在服刑,而女方想要离婚的情况,那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老公坐牢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是指对生效刑事判决、裁定交付执行的监督,主要包括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交付执行的监督和对被判处死缓徒刑或 徒刑缓刑犯收押的接受情况的监督,同时还包括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和假释的监督。这是广义上的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由于执行...

·信用卡诈骗罪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吗?
    信用卡诈骗罪在现在是经常发生的,信用卡盗刷的行为也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很多伪造信用卡,透支信用卡的行为都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我们知道犯罪之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吗?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信用卡诈骗罪可以取保候审...

·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包括什么
    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包括什么1、协商和解协商和解是指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协商和解解决纠纷,因为和解解决纠纷有如下优点:简便易行,能经济、及时地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使合同能更...

·虚报注册资本罪
    

·直接证据的含义是什么,哪些是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的含义是什么,哪些是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在法官审理案件事实的时候,通常会发挥巨大的作用,他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无需其他证据进行佐证。直接证据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那么直接证据的含义是什么?哪些是直接证据?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直接证据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