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的进行调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的进行调岗?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的进行调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变更劳动合同的,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如果劳动者坚持不同意调岗的,用人单位只能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形。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标准
    1、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

·一、交通事故车牌损坏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车牌损坏怎么办? 应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

·医疗纠纷医生赔偿多少
    医疗纠纷医生赔偿多少?老百姓到医院看病时,如果医生存在误诊行为,很可能导致患者发生人身伤害,从而引发医疗纠纷。这时,患者家属可以同医院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不行的话还可以通过医疗卫生部门的调解,确定赔偿方案。在医疗纠纷中,医生是负有一定责任的。那么医疗纠纷医生赔偿多少?下面我们一起...

·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
    上海最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其外来人口数是不言而喻的。既然外来人口那么多,那么想要在上海买房的外地人自然也非常多。但是究竟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在上海买房呢?法律我们为你整理了关于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的相关内容如下。一、外地人在上海买房条件有哪些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需要提供一年...

·饭店退股打借条怎么写?
    饭店退股打借条怎么写?饭店退股打借条应当写清楚标题,正文和落款。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要想使所出具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写欠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

·成立滥用职权罪处罚是怎样的
    成立滥用职权罪处罚是怎样的司法工作人员,即依法具有侦讯、检察、审判和监管人犯职务的人员为贪图钱财、袒护亲友、泄愤报复或者其他私情私利,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

·非法集资单位的主要员工有罪吗?
    筹集资金是很多公司来保障公司正常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这种行为将会被犯罪分子利用之后,就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国长期以来都一直在打击非法集资确保正常的市场秩序,那非法集资单位的主要员工有罪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非法集资单位的主要员工有罪吗? 对...

·电子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电子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什么?1、电子合同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是承担违约金。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2、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数据、相关文件、工作条件、影响工作质量、进度,应承担...

·抚养义务能放弃吗,可以放弃抚养义务吗
    抚养义务能放弃吗,可以放弃抚养义务吗 一、抚养义务能放弃吗 (一)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 (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持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父母无论经济条件、劳动能力如何,也无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