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
您的位置:首页  »  
 

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一、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按照该规定,设备安装工程的质保期是2年,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不得少于2年。二、设备安装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设备安装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保金的相关规定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具体金额由双方进行约定。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设备安装工程的质保期按照规定是2年,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不应该低于2年。另外,双方还可以针对设备安装工程约定质保金,质保期满之后再进行支付返还等也是可以的,这相当于就有了双层保障,施工单位不进行修理的,可以用质保金进行修理。
  
  
  

·公司提前30天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公司由于企业转型或者经营不善,为了节约企业成本,往往会选择将部分非核心业务转售出去或者裁员。劳动合同法对于裁员的限制使得企业不能再像以前一样随意裁员。因此,有的企业会采取提前30天通知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公司提前30天跟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下面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

·什么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什么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一个公司的成立,必须要有注册资金,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注册资金的相关知识,比如什么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怎么交纳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可以用吗?等等问题都是人们关心的焦点。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些问题。一、什么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

·国家赔偿实行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是主要针对于那些本无罪却被法律误判的人,也有对于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对于这些案例国家都有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规定,而每个制度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变得完善,所以关于这救济式的国家赔偿法也产生了新的规定,那么关于国家赔偿2017年实行的规定具体是什么呢? ...

·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发出通知书起内双方签订合同,要约时间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

·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问题,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按照规定,没有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向对方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那么夫妻离婚后抚养费可以改吗?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后抚养费...

·驾驶报废机动车怎么处罚?
    驾驶报废机动车怎么处罚?驾驶报废机动车会受到的处罚交警部门将机动车强制报废,并将报废车强制收缴,不过报废后的机动车的号牌可以继续使用。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

·劳动合同到期怀孕能否辞退
    您都知道在劳动合同期间,孕妇不能辞退。但是劳动合同到期怀孕的职工能否被辞退,就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做出回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到期,原则上不能辞退,但是有例外。下面我们将主要介绍相关法律。 一、孕妇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

·单位犯罪和法人的关系是什么?
     单位犯罪和法人的关系,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机关团体的组织为本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在单位犯罪过程中,如果法人组织实施,或者参与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罪属于双罚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双重处罚,应当区分单位意志还是个人意志。 单位犯罪需要追究法人的责任吗...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旦被关押,如果具备法定条件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避免待在看守所或者监狱,人身自由不会受到太多的限制。那么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中对人身的强制程度...

·工伤鉴定等级后如何申请工伤待遇?
    劳动者在受伤后需要经过工伤认定才能进行工伤鉴定伤残等级,而当在鉴定等级结果出来以后就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的经济赔偿和一些工伤待遇,那么在工伤鉴定等级后如何申请工伤待遇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我国的相关规定。 一、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