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上海市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缓解交通拥堵情况,如今又在修建S7高速公路。在修路过程中,很多沿线村庄都受到影响,土地被征用。涉及到的自然村,上海市政府会给付一笔补偿款,然后由村委会进行分配。那么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执行,标准为农用地60.9元/平方米,非农用地40.2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1)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13)》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2)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13)》执行,标准为每平方米粮棉地3.60 元/平方米,蔬菜地5.4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订的?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征地补偿费用怎么分配?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综上所述,在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中,农业用地按照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发放,非农业用地按照每平方米42元的标准发放。如果换算成亩的话,大概在每亩地6万到8万之间。这个征地补偿款政府会以转账的形式发给村委会,然后村委会统一管理和分配,村民对拿到手中的钱有异议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赔偿标准
    一、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最高院工作答复: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 (法办﹝2011﹞159号)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我院的倾向性意见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

·房屋租赁合同要贴印花税吗
    印花税因为税率低,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大,一般不会对纳税人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所以许多人对它知之甚少,但实际上它的征税范围却很广泛,那么是否包括房屋租赁呢,也就是房屋租赁合同要贴印花税吗?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在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是否需要贴印花税? ...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工程是承包给专门的公司进行的,在工程完成之后需要由相关的人员进行验收,您可能不知道验收需要注意什么。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单位工程质...

·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
    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

·公司法单行本是什么?
    公司法单行本是什么意思? 国家制定法律的目的在于规范公民的行为,保障公民的权益。针对不同的领域,国家制订了不同的法律。在公司的设立、经营以及解散过程 中,为了保障公司各方的合法权益,国家制订了公司法。那公司法单行本是什么意思?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详细说明。 一、《公司法》单...

·夫妻财产单方确认是如何规定的?
     一、夫妻财产单方确认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规定了下列情形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民法总则撤销权除斥期间是什么?
    民法总则撤销权除斥期间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撤销权除斥期间是什么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中有对应规定。根据某些民事纠纷的发生,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群众日常的行为,也为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等案件做了一个标准,...

·婚姻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的?
    婚姻财产分割如何分割的?一、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

·欠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欠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

·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