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切险条款”的含义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切险条款”的含义
您的位置:首页  »  
 

“一切险条款”的含义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1963年我国建立自己的条款时基本上沿用了伦敦保险协会条款关于一切险的提法和责任范围。在1972年,我国对1963年条款进行修改时, “一切险”被改为“综合险”(英文名称仍是“ALL RISKS”), “综合险”的责任范围定为“除包括上述全损险和基本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渗漏、碰撞、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发霉、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也负责赔偿”。即将综合险的责任列明为15个险别,而这与“ALL RISKS”的原意是大相径庭的。

  在1981年1月1日修订并生效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际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将“综合险”又改成了“一切险”,英文名称仍是“ALL RISKS”,且“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为“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与国际上通行的责任范围基本统一。

  但原保险主管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在银函(1997)210号《关于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条款的解释的请示的复函》,将“外来原因”明确为“仅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沾污、渗漏、碰损、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似乎又回到了72年条款的老路上,并从此引发了保险业界、理论界对此问题的热烈探讨及司法实践中的摇摆不定。

  

   根据德国民事诉讼法大儒罗森贝克的理论,法律规范被分为“权利产生规范”、“权利妨碍规范”、“权利消灭规范”和“权利受制规范”。罗森贝克指出——主张权利存在的人,应就权利产生的法律要件事实举证;主张权利妨碍的人,应就权利妨碍的法律要件事实举证;主张权利消灭的人,应就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事实举证;主张权利受制的人,应就权利受制的法律要件事实举证。

   被保险人主张保险人赔付,依据的是《海商法》第237条“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这当然属于“权利产生规范”,被保险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对此,《海商法》第251条、《保险法》第22条都有明确规定。

  那么,在投保了海洋货物运输一切险情况下,被保险人的举证责任要达到何种程度呢?

  根据保险单条款,一切险所承保的风险,是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损失,加上平安险下的四项承保风险,即施救费用、转运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以及根据运输合同中的“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从逻辑的角度看,该范围排除了海洋货物运输发生以前和结束以后发生的事故;从风险的角度,该范围排除了确定的损失,例如货物的通常损耗,本身的缺陷和特性;从法律的角度看,除外责任的效力优于责任范围的效力,损失若属除外责任,保险人有权拒赔。

  因此,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如果“一切险”条款中的“外来原因”被认定为是中国人民银行复函中的“列明原因”,则被保险人要主张权利,必须证明所发生的损失是由“平安险”、“水渍险”中所列明的风险或“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沾污、渗漏、碰损、破损、串味、受潮受热、钩损、包装破裂、锈损”其中之一造成的,若不能证明损失属于其中之一项风险所造成,则被保险人举证不能,将承担诉讼中的不利后果。而在被保险人作出如此苛刻的举证后,才轮到保险人根据“权利消灭规范”举证“免责事项”。

·挪用公款定罪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是司法实践中较常见的一种犯罪,又是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等方面争议问题非常多的一种犯罪,因此对办理此罪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给予关注、分析,以求取得明确的共识,对正确处理案件是非常有必要的。那法律中对挪用公款定罪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

·民间借贷怎么追讨?
    民间借贷怎么追讨? 一、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1、要具体了解借款人的情况不太轻易,就算请律师事务所,私家侦察也要一定的时间。但根据了解的情况多少,可以知道借多少比较合适,可以要求提供什么样的担保,借款人同意提供担保后,就可以对提供的担保财产做具体的调查了解,看担保有没有暇次,有没...

·变造货币罪是怎样构成的,变造货币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现在不少人会陷入一些外币的骗局,而且这些外币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您都没有见过的外币,而且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外币在市面上是没有流通过的,这个时候不少人会贪小便宜从而落入陷阱,而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外币是变造的货币,那么变造货币罪的构成是怎样的,变造货币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构成要件 ...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众所周知,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一项特别重要的制度。它不仅关乎着个人企业,甚至是国家的经济利息。也包括了方方面面、各种各样的现象。所以对于违约责任这一制度是国家社会特别重视的一个问题,那么合同法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以下是我们整理的关于违约责任形式的...

·现在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当事人的身
    现在生活中常常会发生交通事故,而交通事故中可能造成当事人的身体问题而不能自理生活,抑或是当事人家中还有具有实际抚养的人士生活得不到保障。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抚养费,而抚养费的支付也可能出现诸多问题。那到底,交通事故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一、被抚养人的范围: ...

·有关探望权的诉讼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是一项法定权利,只要子女的直接抚养权确定,另一方的探望权也就成...

·如何申办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

·故意伤害量刑是怎样的,如何对故意伤害罪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并不是一定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必须要造成了他人人身轻伤及其以上的伤害程度的,才能以故意伤害犯罪定罪处罚。那么这个故意伤害量刑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量刑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强奸罪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强奸罪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怎么告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 1、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涉嫌强奸,可以报警处理。警察会依据侦查的事实和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 2、强奸罪最关键的一点是:发生性行为是否是违背妇女意志,如果是...

·免征收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孩子的抚养费不是由国家部门征收的,而是有孩子的家庭如果离婚的话,孩子的父亲或者是母亲按时向孩子支付抚养费。和抚养费不同的是,社会抚养费是需要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征收的,所以社会抚养费和抚养费就是不一样的。结合您所提出来的免征收抚养费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这一问题,我们就区分为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