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建筑工程时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建筑工程时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在建筑工程时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建筑工程时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
  建筑商在承包工程的时候,不仅要与开发商协商好工程款如何支付以及何时交工等问题,还需要对工程质量进行负责,就算建筑商不想负责开发商也会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但是在工程验收时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下面就和我们来看一下有关的资料吧。
  
  一、在建筑工程时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2、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项工程不合格,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3、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所属任一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5、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不合格分部工程经整修、加固、补强或返工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二、建筑工程的判定标注是什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一)施工现场质量条件评价
  
  1、施工现场应具备基本的质量管理及质量责任制度:
  
  (1)现场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
  
  (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罚制度。
  
  2、施工现场应配置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配置;
  
  (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的配置。
  
  3、施工前应制定较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4、施工前应制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二)地基及桩基工程质量评价
  
  1、地基及桩基工程性能检测
  
  (1)地基强度、压实系数、注浆体强度;
  
  (2)地基承载力;
  
  (3)复合地基桩体强度【土和灰土桩、夯实水泥土桩测桩体干密度】;
  
  (4)复合地基承载力;
  
  (5)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6)桩身完整性。
  
  建筑工程在完工之后开发商会对工程进行验收,而其中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吗?答案是肯定的。验收小组在验收完毕之后会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果合格是最好的,如果不合格工程就会进行整修、加固以及补强或返工等等程序才能进行重新进行鉴定。但是如果是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并对建设项目有影响,那么出现了责任建筑商就需要承担了。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关于违约责任都是会进行约定的,而一旦合同一方违反了合同的时候,就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怎么计算,在合同中都是有约定的 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中涉及的违约金计算,通常有购房者逾期付款违约和售房者逾期交房违约两种情形: 第一,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逾期付...

·交通肇事误工费起诉书怎么写?
    交通肇事误工费起诉书怎么写? 一、交通肇事误工费起诉书怎么写? 交通肇事误工费起诉书 原告:杨××,女,汉族,1990年2月3日出生,住××省××县××镇××村××号。 被告:朱××,男,汉族,1971年9月21日出生,住××省××市××乡××村××组, 被告:王×× ...

·异地临时羁押有期限吗?
     一、异地临时羁押有期限吗? 我国法律没有直接规定看守所异地临时羁押期限,但对每个阶段及情况作了具体规定,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不超过8个月零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联系的纽带,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需要承担赔偿金,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一、离婚时哪些财产不分割 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1、婚前个人财产 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

·劳动合同纠纷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劳动合同纠纷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有人伤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在后续伤势情形较为稳定时,再开始与对方协商后续赔偿事宜。 在交强险来的范围内,只要肇事车辆被认定有任何责任,受伤者可以先在交强险中可以获得理赔,此时是无须计算双方责任比例的,超过交强险的部份,再由有责任的人依照须负担的比例理赔。 交强险赔偿限额: ...

·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该怎么进行?
    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该怎么进行?债务过多离婚官司程序是,先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进一步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的责任;如果实体上认定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则应由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清...

·危险驾驶罪缓刑之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危险驾驶行为属于交通法规中严格禁止的,同时也会受到《刑法》的评价,换言之危险驾驶的行为会构成刑事犯罪,虽然危险驾驶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但是在十种情况下是不允许判处缓刑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哪些情况下危险驾驶犯罪是不能宣告缓刑的。 一、危险驾驶罪缓刑之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哪...

·一、伪造遗嘱诈骗个人财产百万是何罪行?
    一、伪造遗嘱诈骗个人财产百万是何罪行?认定为诈骗罪,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