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能否以双方系合作关系拒绝?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能否以双方系合作关系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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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能否以双方系合作关系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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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的成立,需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无法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较为紧密的人身和财产的依附关系,则不能支持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形成的关系,符合劳动合同中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的双重特征,则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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