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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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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吗,如何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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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离婚的民事诉讼案件中,最主要的问题除了财产的分割问题就是就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必然会有一方失去孩子的抚养权,从而就引发了孩子的抚养权争夺,一般可通过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时则需要法院介入。那么离婚男方要孩子抚养权吗,如何争取?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女方抚养,但是,特殊情况由男方抚养。一般情况: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特殊情况: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2、二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均可要求抚养,但有优先抚养情况。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即:如果父方有以上优先条件的,可以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3、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抚养问题。主要由子女定夺。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即:如果子女要求跟随父方生活,则父方可以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权究竟由谁行使,除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外,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重要的参考标准有: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离婚后的房屋状况(主要考虑居住条件)、抚养教育子女的条件和能力(如:是否有充分的时间来教育和辅导子女)等等综合考虑。如何争取的问题我们的整理就这么多了。在孩子两周岁以内时,孩子的抚养权是偏向母亲这一方的,除非母亲有特殊情况不适合抚养孩子。在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男方、女方均有权抚养子女,这时候就要看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十周岁以后,主要看孩子自己的意愿。所以如果男方想要争取抚养权,首先要做的是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环境,提高自身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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