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比例是多少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比例是多少
您的位置:首页  »  
 

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比例是多少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比例是多少?工程质量合格是建设方对施工单位的基本要求,为了确保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防范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双方在签署承包合同的时候,往往要约定一个工程质量保证金。如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方还会及时退回这笔钱的。那么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比例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一、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比例是多少?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一定的金额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主要担保竣工验收后保修期限内的质量问题。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二、工程质量保证金方面的条款要约定哪些内容?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三、发包人应该收的申请后多久返还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由此可见,按照目前建筑方面的法律规定,建设方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后,会预留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额度,这样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保证金承担赔付的作用。如果后期使用过程没有问题,建设方应当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申请后,一个月内将保证金返回。
  
  
  

·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
    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 一、交了首付签了合同可以转让吗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交纳了首付款的,经开发商和银行同意的,可以转让合同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偿还银行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

·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模板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当事人解除劳动关系的重要凭据,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设定而成的,劳动关系协议书应有相关的规定,一旦签字立即执行生效,是不可以随意修改的。那么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模板究竟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解除劳动协议书的模板。 一、开头 甲方 ,乙方 ,性别 ,身...

·离婚一年后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一年后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可以协议约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

·驰名商标的保护制度有什么原则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在中国的土地上蓬勃发展起来,中国这个大市场引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思想,相关的法律制度也就随着越来越健全,尤其是关于企业或者个人的专利或者是驰名商标保护方面的问题,也是越来越受到合法的保护。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其实不...

·受贿是否构成了贪污受贿罪
    在日常生活当中,其实各行各业的竞争压力都是比较大的。但是,不管遇到什么样的事情,都应该通过正当的手法来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通过贪污受贿的这种手段为自己牟取利益的话,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受贿2000是否构成了贪污受贿罪? 一、受贿是否构成了贪污...

·男女间没有结婚证可否离婚
    没有结婚证可否离婚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都需要首先证明男女双方式存在合法婚姻的,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才能离婚这一说。那么没有结婚证能离婚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有结婚...

·怎么确定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怎么确定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一、怎么确定商品房的保修责任 (一)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则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

·如果不挂车牌怎么处罚
    不挂车牌怎么处罚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二百元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

·怎么认定车祸导致工伤
    怎么认定车祸导致工伤一、怎么认定车祸导致工伤 1、认定工伤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