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生医疗纠纷赔偿适用法律法规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发生医疗纠纷赔偿适用法律法规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发生医疗纠纷赔偿适用法律法规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发生医疗纠纷赔偿适用法律法规吗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小病容易医治,一旦生了大的疾病, 可能就需要医治甚至是手术,一旦医生手术失误或者用药失误致使患者死亡或者病情加重的,医院与患者家属之间就容易形成医疗纠纷,医院赔偿是肯定的,但是赔多少、怎么赔,有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呢?发生医疗纠纷赔偿适用法律法规吗?
  一、发生医疗纠纷赔偿适用法律法规吗
  
  (一)处理医疗纠纷赔偿的法律法规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3、最后有两个注意点:一是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引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是医疗事故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医院对其没有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二)医疗赔偿纠纷案件包括:
  1、医疗行为存在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2、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在计划生育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后果,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3、因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医用设备、医疗器械存在质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4、因输血感染病毒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5、其他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二、医疗纠纷赔偿有哪些费用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交通费
  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
  (九)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医疗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医疗纠纷案件每天都发生,通常是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想要减少医疗纠纷案件,一方面要增强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另一方面也要患者及其家属的理解,毕竟医院也不能包治百病。如果是医院的过失,医疗纠纷赔偿适用法律法规,患者就要利用法律法规维权。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 不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催收债务有很多好处,比如可以不伤了借贷双方之间的和气,避免合作的中断等等。具体来说,债权人不打官司怎样催收欠债才有效呢?如果实在无法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催收债务,此时债务人如何通过打官司来催收债务呢?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人们到单位参加工作,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写清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当然,在女员工处于怀孕阶段,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如果违约,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我们结合了有关资料,我们一起做个大致了解。 一、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金? 劳动部《关...

·在房屋的租赁过程当中
    在房屋的租赁过程当中,双方都会签订租赁合同来保证整个过程当中的合法有效性,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会在合同当中有所体现,当然,这个合同设计的看起来仅仅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这其中还会涉及到国家的交税问题,如果想要定立一个房屋的租赁合同的话,是需要交一定的印花税的,那么这个印花...

·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
    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一、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有哪些债权转让(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

·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孩子尚未成年的话,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作出处理。但如果夫妻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话,那么此时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该怎么来争取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案件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否有效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合同”也开始走进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但近些年来合同诈骗事件层出不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我们需要了解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的效力以及如何对合同诈骗罪进行界定。下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合...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几天 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跨区的话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 二、地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

·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
    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注册资金是一个公司成立的基础,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注册资金的相关知识,比如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注册资金与注册资本有什么区别?等等问题都是人们关心的焦点。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些问题。 一、公司注册资金是实际的吗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政...

·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依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的重要方面。但地 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无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只能...

·教官打学生怎么办?
    教官打学生怎么办? 教官打学生最近几年时常出现,而且很多网络和报纸都对这方面进行了报道,很多家长也对此十分担心,那么教官打学生怎么办?这是很多都想了解的知识。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教官打学生怎么办 1、协商解决; 2、向学校相关负责举...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