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样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样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
您的位置:首页  »  
 

怎样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里面的,因此法律不允许用人单位单独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毕竟试用也是有期限的,如果准许无期限的试用下去,也是对劳动者利益的损害。那实践中怎样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1、《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3、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试用期内的工资怎么确定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因此,尽管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而不得低于该最低标准。需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不能有违法的行为。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试用期的期限是不能超过六个月的,同时单位也不能与同一劳动者多次约定试用期,更加不能在约定的试用期期限届满之后延迟试用期。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遵守哪些程序?是否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
    

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的紧急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临时强制措施,在适用时必须遵守下列法律程序:
        1.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

·骨折工伤鉴定标准到底是怎样的?
    在建设工程中,尽管做好了很多的防护措施,但是事故却依旧会偶尔发生。在工作时段内因为工作问题造成的伤害是工伤,对于不同等级,不同情况的工伤,公司的赔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在工伤中,骨折的发生的占了大多数,那么骨折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工伤级数的鉴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详细解答。...

·有欠条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有欠条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打官司讨债需要哪些证据? 一、有欠条打官司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果你在这两年内没有起诉,也没有催款,就过了诉讼时效了,打官司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例中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也变的较为开放,很多人都愿意和外国人缔结婚约,但是也会存在离婚的情况,在离婚时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问题,涉外离婚案件可以在外国诉讼,在有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中国诉讼,那么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例中应当如何分配财产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涉...

·抚养费相关费用包括哪些
    目前,许多离异父母基于各种理由不能就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以致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那么,什么是子女抚养费?抚养费相关费用又包括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是什么?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是什么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外界一切因素都可能影响工程的质量。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制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在制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分析的是影响工程质量的相关因素问题。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吗我国人口众多,发生生病和受伤的情况就多了,去医院治疗发生医疗事故的现象也是非常多的,而医院就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承担赔偿责任,就是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在45天内完成对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医疗事故...

·离婚房子过户要好久时间办完?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结束婚姻关系时,要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尤其是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的重要组成,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不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夫妻协商的方式,当夫妻共同房产最终归属确定后,就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了,那么,离婚房子过户要好久时间办完? 一、房产过户...

·超市合同到期终止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超市合同到期终止协议的格式是什么生活当中的任何交易合同到期以后,双方如果决定还要继续合作的话,肯定要续签的。与之相反的就是如果双方在合同到期以后,决定不再继续进行合作的话,为了规避相关的法律风险,最好还是重新签订一份合同终止协议。为了方便您了解合同终止协议的格式,我们要为您介绍的...

·依法刑拘后一般多久批捕
    一、依法刑拘后一般多久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