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您的位置:首页  »  
 

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效力如何?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1、需基于同一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在履行上存在关联性。后履行抗辩权不适用于单务合同。

  2、当事人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能够确定先后履行顺序的。这种履行顺序的确定,或依法律规定,或按当事人约定,或按交易习惯。一些法律对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作了规定。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履行顺序,谁先履行,谁后履行。在法律未有规定、合同未有约定的情况下,双务合同的履行顺序可依交易习惯确立。例如,在餐馆用餐,先吃饭后交钱。在旅店住宿,先住宿后结账。乘飞机、火车,先购票后乘坐。合同也可以采用其他一些方法确立谁先履行。例如,在一项买卖合同中,谁也不愿先履行,卖方不愿先交货,怕买方收货不交钱。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约定由银行协助双方履行,买方先将货款打入银行,由银行监管此款,卖方即行发货,买方验收后银行将款项拨付卖方。合同按此顺序履行。

  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例如,对于应先交付租赁物再付租金的租赁合同,出租方不按时交付租赁物或者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再如,对于先供货再付款的买卖合同,供货方不交付商品或者交付的商品不符合约定。

  4、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已届履行期。如果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到期,在对方当事人请求履行时,后履行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债务履行期尚未届至的抗辩,无需适用后履行抗辩权制度。

  二、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后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的抗辩权。对方当事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后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延迟履行的,该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延迟履行的责任由对方承担。后履行一方当事人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影响追究应当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公司宣告破产破产清算是必须的吗? 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资金问题使公司无法继续运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破产。破产需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破产清算,在清算小组对该企业的资产进行盘点,将公司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偿还完毕后,该企业就可以注销了。破产清算是要支付清算小组清算费用的,那么,...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当今这个社会,各个领域都会有一定的法律条文约束,比如说最近一段时间被经常提及的公司法。可能您不太了解,我国公司法中,具有强制性的条款以及任意性的条款,其中都有详细的规定,那么,关于公司法中的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

·如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如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债权债务关系是经济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种经济关系,债务人要按时还款,履行义务。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没能及时还款也要告知债权人。可是如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怎么办?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让我们一起来进行相关的了解。 一、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债务人应该...

·我国的交通法对于醉酒驾驶的人是严惩不贷的,因为醉驾不单单危害
    我国的交通法对于醉酒驾驶的人是严惩不贷的,因为醉驾不单单危害了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发生事故还会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醉驾不但会被吊销驾照,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然后被拘留起来。那么醉驾有啥好办法可以缓刑的吗? 一、醉驾被判处拘役能否适用缓刑? 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醉酒...

·多次型盗窃犯罪未遂会受到处罚吗?
    一、多次型盗窃犯罪未遂会受到处罚吗? 是会受到处罚的;根据盗窃的类型和盗窃的金额而定。 1、多次入户盗窃、扒窃的,无论多次盗窃未遂还是既遂,都构成盗窃罪,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以盗窃罪定罪量刑。 2、不是多次入户盗窃、扒窃的,但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多次...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在医疗方面,为了加强医疗管理,和质量的提升,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同时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减少医院和外来人员的相关纠纷和事故的发生,那么,我们对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依据有关规定有多少了解呢,下面让和我们一起分享一...

·股权转让的增值税需要缴纳吗
    股权转让的增值税需要缴纳吗股权转让的增值税需要缴纳吗 商业用地或者住宅用地开发时,很多开发公司实际所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成本风险都转嫁到了消费者购买的房价上;而工业用地开发时,自己的土地增值税虽然自己来承受,但是工业用地的开发,在土地税费上当地工业区管委会或者其他部门出台相应缓、免...

·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双方签署合同后,各自就要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当一方出现难以履行合同,偿还债务困难情况后,另一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抗辩权的种类很多,其中不安抗辩权是应用的比较多的一个。那么不安抗辩权与相对方合同履行顺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着想,都会把双方名下的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让孩子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可是,很多人就会有疑问: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是否可行,需要怎么操作...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土地:琴江镇、小松镇...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