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包括什么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包括什么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包括什么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包括什么内容?土地,不论是对于城市还是农村居民而言,都是很珍贵的。对于国家的建设,需要征地的,人们都应该用于奉献,配合国家的征地政策。土地的征收,是为了让土地得到更好地利用。当然,国家并不是免费拿走人们的土地,都是会给补偿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
  近期,在广东省,因为国家征收房屋引起的停产停业的损失赔偿问题,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具体的补偿条例通知,具体内容如下所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国务院590号令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特别是对停产停业损失给出了具体的补偿标准。宜春房产专家指出两年前,国务院出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国务院令第590号,从实施主体、法律关系、征收程序、强制执行模式等层面上对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作了重大调整。但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面,却没给出具体规定,只是表示“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此次广东省下发的《通知》,明确提出,对因征收合法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宜春房地产专家强调其中,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1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不能提供纳税情况等证明或者无法核算税后利润的,按上年度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额或者同类房屋市场租金计算。停产停业期限的确定,选择货币补偿的按6个月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期限自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通知交付之日止。《通知》也再次强调,在征收个人住宅方面,被征收人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按规定通过资格审核和公示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自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实际搬迁后的当月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在轮候时采取加分等方式给予优先安排。广东下发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通知因房屋征收引起的停产停业损失如何补偿?南都记者昨日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上看到,该厅近日下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国务院590号令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特别是对停产停业损失给出了具体的补偿标准。征地的补贴,是由国家进行大局的把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再进行调整。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有哪些呢?关于内容,里面规定了补偿,是按照什么样的方式来计算的。并且,提到的补偿应该怎样支付,支付给谁。其中还提到了地方相关部门有进行修订的权利。以上就是我们和您分享的全部内容了。
  
  
  

·如何巧用公证规避民间借贷风险
    如何巧用公证规避民间借贷风险 一、谁借谁的钱不是那么简单 鉴于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朋好友等熟人间,当事人签订借款凭证时因面子问题或缺少法律风险意识而具有较强的随意性。 首先,对于借贷主体即订立借贷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等情况的审查容易疏漏,例...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价格是多少
    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价格是多少在我国,拆迁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这是由于城市规划的不合理,以及城镇化建设、城市化发展的需要,当然,在日常生活中,拆二代的存在也意味着,国家补偿比较合理丰厚的。那么,企业征地补偿标准价格是多少呢?我们为您介绍这个问题,快来一起看一下吧。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
    1.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协议免除该项义务。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通过协议的方式,由职工“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或将社会保险费计入工资发放,均违反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与社会保险的保障功能不符,属于无效行为,由此给职...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吗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吗 一、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吗? 债务人赠与房产给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所谓撤销权(也称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务,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权人...

·雇佣童工触犯了哪些法律?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呵护。可是在一些偏远地区,仍然有些小工厂为了节约成本,而雇佣童工进行生产劳动。这种行为会危害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更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雇佣童工触犯了哪些法律?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雇佣童工触犯了哪些法律? 1、《中华人...

·用人单位能否依据超出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范畴的规章制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仅在本企业内部实施的,关于如何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准则,也称为企业内部劳动规则。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等。规章制度...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定义及构成要件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定义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权...

·一、用房子折抚养费可以吗?
    一、用房子折抚养费可以吗? 是可以的; 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没有经济收入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用房子来折抵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私募基金销售合同怎么写?
    私募基金销售合同怎么写? 私募基金销售合同 甲方: 注册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介于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方)签定了合同编号为______的《战略合作协议书》。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很多人在工作时需要写临时劳动合同范本
    很多人在工作时需要写临时劳动合同范本,但是很多人可能不了解企业临时劳动合同范本。什么是临时劳动合同范本儿呢?您可能为这个为难了。下面我为您整理的一下企业临时劳动合同范本。您可以参考一下,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企业临时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