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与诉讼两种,而其中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如果选择协议方式离婚的话,则离婚夫妻在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之后,还需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下面,我们提供离婚协议书范文2017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离婚协议书范文2017
  
  男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个儿子(女儿),名__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__方抚养,随同__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对方全部负责,对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__方作为儿子(女儿)的抚养费(__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__方应于每月的1--5日之间交到__手中或转入指定的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__方可随时探望对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儿子(女儿)一次或带孩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抚养孩子一方,抚养孩子一方应保证另一方每月探望孩子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___方所有,过户费有___方负责;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___元,于签订协议后__个月内付清。
  
  (3)车:夫妻共同所有的一辆汽车归___方所有,取得汽车所有权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___元,于签订协议后__个月内付清。
  
  (4)生意:以___方为法人的商业活动,由___方全权处理,任何盈利与债务都与另一方无关。
  
  (5)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____所借债务____元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除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_个月有隐瞒、虚报、转移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该部分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旅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于知道违约事实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男方)生活困难,男方(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对方。鉴于____方要求离婚的原因,____方应一次性补偿对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女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相比之下,更多人在离婚的时候会选择协议方式离婚,这样也能快速的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要是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那可以考虑诉讼方式离婚。上文是我们为您带来的离婚协议书范文,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适当的参考了解,然后再结合自身情况书写离婚协议书。
  
  

·交通肇事逃逸会吊销驾驶证吗?
    交通肇事逃逸会吊销驾驶证吗?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扣12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类似商品”
     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商品,其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场所等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引起消费的误认误购,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判为类似商品。例如,大衣、浴衣、内衣裤、茄克等,他们的名称不同,但他们在用途、功能、销售渠道及所用原料等方面都...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如何分
    夫妻分居期间欠下的债务如何分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

·目前来说,工资还是广大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网络上也经常流传
    目前来说,工资还是广大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网络上也经常流传哪里哪里又要涨工资的消息,哪个企业的工资是多少,哪个企业又要涨工资,哪个单位年终奖发多少等等。从中可以看出工资始终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之一,工资的高低影响着个人的幸福度。那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工资的规定是什么呢? 一、...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是离职吗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过工伤认定,情况不严重的,可以申请停职留薪,这段期间劳动关系不变,等职工康复好后可以到单位继续上班。而有些职工受伤情况比较严重,导致严重伤残,这样的话职工就可能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是离职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职工解...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一、专利侵权行为人该怎么确定 专利侵权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具有侵权方式隐蔽、侵权人数众多、侵权手段复杂等特性。因此,在准备起诉前,必须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和查明侵权行为的基本事实情况,譬如侵权产品的生产来源、销售途径、销售地域和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等...

·公司法人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公司股权变更瞬息万变,股权转让早已是股东行使股权最普遍的方式。在行使股权转让时如何才能正确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您最常遇见的问题就是公司法人股权转让交税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就和您一起详细的聊聊股权转让的详细流程。 一、公...

·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协议书是怎么写的
    要是离婚夫妻有共同房产的话,那在离婚的时候就必须要对房产作出分割处理才行,否则就无法顺利的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双方可以就房子的分配协商一致,最好签订书面的分配协议。那到底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房产协议书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需...

·一、工伤认定后社保赔付哪部分?
    一、工伤认定后社保赔付哪部分?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

·冒充国企领导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
    冒充国企领导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 一、冒充国企领导是否构成招摇撞骗罪? 应当构成放弃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