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现代这个社会,几乎中国的每一个地方每隔几年都会进行房屋的拆迁以及征收土地,在征收土地之前,政府需要与被征收者协商好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没有协商好的是不能进行征地的。那么,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征地补偿费的计算方法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三、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现在国家对绵阳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卡的很严格,具体的赔偿方案都有相关明确的规定,现在执行文件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标准如下: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首先您都知道的是,征收土地的费用包括土地征收费用、地上附着物的费用以及人员的安置费用,这一点是不变的,但是具体的补偿金额是会发生改变的。如果您对于绵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建议。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但是,金...

·国企员工醉驾入啥档案?
    国企员工醉驾入啥档案? 公民一生只有一个档案,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国企员工醉驾记录是不会入档的。 二、醉酒驾驶处罚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

·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人权利都有哪些
    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人权利都有哪些专利所有人之所以要申请获得专利权的,主要还是因为获得了专利权之后,才能更好的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在被授予了专利权之后,专利所有人就变为了专利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专利权人权利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结婚按揭买房,离婚贷款没有还清怎么弄
    购买房产属于大宗投资,而很少有人会有足够的资金在婚前购买房产的,因此在婚前买的房,婚后还贷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那么,万一感情不合而离婚,结婚按揭买房,离婚贷款没有还清怎么弄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 ...

·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如何分
     虽然房改政策已经实行了很多年,但是还是有很多公房没有上市,广大居民只有公房的承租权。不过即使没有所有权,公房毕竟也能遮风挡雨、安身立命。因为夫妻离婚时对公房的争夺也很激烈。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承租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婚前承租公房,离婚...

·刑事案件结案要多久
    一、刑事案件结案要多久?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具体时间要根据案件复杂程...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合同滞纳金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中不存在的,现在合同法只规定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责任。在合同中约定滞纳金中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滞纳金属早期时银行常用的计算迟延还款责任的方式。二、对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解析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

·十级伤残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职工遭遇工伤事故后,单位会在一个月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目前我国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不同。在众多赔偿项目里面,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职工有小孩的,可以得到一笔抚养费。那么十级伤残抚养费标准2017年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十级...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大多数人都会购买保险。但是真正遇到严
    现如今交通事故频发,因此大多数人都会购买保险。但是真正遇到严重的交通事故时,走法律程序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处理?如何才能切身维护个人利益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交通事故受害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应...

·打交通事故官司要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之间无法顺利协商的,可以通过诉讼来进行。民事诉讼需要付出的不仅是金钱的成本,还有时间的成本,有的当事人对于诉讼的流程不是很清楚,也就不知道打交通事故官司要多久,所以对于是否选择进行诉讼就很犹豫,为了帮助您了解交通事故诉讼的流程以及花费的时间,我们专门为您整...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