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
您的位置:首页  »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农民工因为劳动纠纷需要和单位打官司的时候,最好能有律师协助处理,这样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可是很多农民工经济条件一般,无力承担律师费用。对于经济困难人群的法律需求,我国有相关的司法救济手段,其中法律援助就是经常用到的,那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
  
  二、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三、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讲到这里,相信您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有了初步了解。申请法律援助,必须所申请的事项法律援助范围内,并且申请人存在经济困难的事实,只有这样,法律援助机构才有可能提供无偿的律师服务。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时,应该提交申请表、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身份证等,一般情况下,一周左右就能得到结果。
  
  

·强奸罪与侮辱尸体罪有什么区别?
    强奸罪与侮辱尸体罪有什么区别?强奸罪与侮辱尸体罪明显不同,一般不会发生混淆。但有时候,如行为人出于抢劫、故意杀人等目的杀害妇女后,又对之尸体进行奸淫的,奸淫尸体行为如果构成犯罪,就应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与侮辱尸体罪实行并罚。行为人采取暴力手段强奸妇女致其死亡,或者遭遇反抗将其杀害...

·工期索赔必要条件有哪些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具体依据是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大家来说,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几乎是一生当中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您来说,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几乎是一生当中最重要的。所以您在购买的房子以后肯定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屋的质量问题,并且现如今其实对于建筑方和企业单位来说,对房屋的建筑质量也是非常关注的。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屋质量保修书要怎么写? 房屋质量保修书要怎么写? ...

·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缓刑什么意思
    提到缓刑,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基本都知道要是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的话,这是很有利的,就会有机会不用执行所判主刑。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究竟缓刑什么意思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什么意思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

·盗窃电力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电力犯罪未遂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

·财产保险合同(涉外)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
    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一、怎样理解房产顺位抵押 抵押权顺位(顺位抵押),又称抵押权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王利明教授在《物权法研究》一书中认为抵押权顺位的意义在于在同一标的物上设定有多重...

·婚姻规定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
    婚姻规定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

·国家赔偿申诉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冤案的发生有所无法避免,所以国家有国家赔偿来弥补冤案的发生,国家也正在整顿尽量减少和避免冤案的发生。国家赔偿是法院还没有给你定罪或者已经定罪了发现冤枉了你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国家赔偿申诉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
    犯罪中止有哪些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