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风险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风险
您的位置:首页  »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风险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也会承担相应的风险。那么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风险呢?而在哪些情况下单位是可以扣除员工工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哪些风险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同时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
  (三)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和法定休假日小时最低工资 标准支付工资的。
  有前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 资数额与25%补偿金总和的二倍以内赔偿金。
  情节严重是指: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足,并可以按下列标准请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一)欠付6 日以上(不含6 日)1 个月以内的,支付所欠最低工资部分20%的赔偿金;
  (二)连续欠付1 个月以上3 个月以内的,支付所欠最低工资部分50%的赔偿金;
  (三)欠付3 个月以上的,支付所欠最低工资部分100%的赔偿金。
   二、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工资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能扣工资的正当理由有哪些?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关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实践中,并不是用人单位扣除员工工资的行为统统属于违法行为,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定。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诉讼的原因?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诉讼的原因? 一、民法典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返还...

·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应该怎么写
    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应该怎么写 宁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合同应该怎么写 [ ]土让字第 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遗产税征收草案都规定了哪些内容?
    一、遗产税征收草案都规定了哪些内容? 我国没有遗产税的税种,我国遗产税还没有开征。根据财政部网站公布的“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内容可以知道,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二、遗产的法定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

·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
    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 一、商标特殊标记可以续展吗? 特殊标志到期后是否能够续展,需要工商总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决定;对于核准特殊标志时,审查机关只对特殊标志是否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禁止登记的条款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即可登记,对于是否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并不过问。...

·企业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拆迁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企业拆迁的项目有哪些?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

·起诉离婚一方不接传票怎么办
    现在的社会,离婚已经是很常见的了,因离婚而引发的矛盾也是非常多的,很多难以解决的离婚问题,都会选择起诉解决,起诉离婚涉及到法律程序,需要一步步来,但是时间的离婚过程中会遇到起诉离婚一方不接传票的情况,您可能都束手无策,但是法律对于此类行为是有规定的,但是法律对此类情况是如何处理的...

·作为劳动者,必然关心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发展空间,另外
    作为劳动者,必然关心公司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发展空间,另外也要关心企业、公司是否为员工购买社保,是否按照国家要求购买五险一金,那么福建五险一金比例是怎样的呢?为你解答。 一、福建五险一金比例 1、养老保险费综合征缴率为18%,其中单位负担10%,个人负担8%; 2、基本医...

·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和解。很好理解,和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无须司法机关的介入。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强制执行力,有些人可能会出尔反尔,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 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常见的居中机构有社区、街道办事处、以及人民...

·生活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在处理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
    生活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交警部门在处理的时候,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查清楚以后,对交通事故中的各方下达事故认定书的,其实,在以往处理醉驾的交通事故中,也不一定醉驾的司机都是要承担全部的责任的,交警部门是需要时间调查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交通事故对方醉驾交警一直不下事故认定书是为什么...

·私人正规借条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
    我们都知道了,借条是在维护借款人之间的,一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么这个时候有人就会问了私人正规借条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其实在写私人的这条的时候,尤其应该注意要包含借款的条数以及借款期限,还有借款人的姓名。具体的我们看下文。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