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家庭在每个人心目中都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在通俗意义上讲,我们的住宅就是家庭的所在,所以我们对于住宅的装修装饰是十分注重的。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问题,影响着住宅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一、设计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三)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四)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五)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七)当墙体或吊顶内的管线可能产生冰冻或结露时应进行防冻或防结露设计
  
  二、材料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四)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五)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六) 当国家规定或合同约定应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时或对材料的质量发生争议时应进行见证检测
  
  (七)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八)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运输储存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环境
  
  (九)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十)现场配制的材料如砂浆胶粘剂等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配制
  
  三、施工
  
  (一)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二)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
  
  (五)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六)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对既有建筑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对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范的要求
  
  (八)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应有主要材料的样板或做样板间(件) 并应经有关各方确认
  
  (九)墙面采用保温材料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用保温材料的类型品种规格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要求
  
  (十)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应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当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十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电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
  
  (十二)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环境条件应满足施工工艺的要求施工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C当必须在低于5C 气温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十三)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十四)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从上面可以得知,我们主要是通过设计方面、材料方面以及施工方面为您详细介绍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由于家庭装饰工程涉及到我们用户的住宅体验以及安全性能,所以说在进行家庭装饰的过程中一定要综合选择最优质的工程服务。
  
  
  
  

·泉州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泉州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援助可以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援助可以吗 符合一定条件的离婚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比如因为家暴、虐待等,申请的离婚。 二、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下列事项: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

·重婚后的配偶有没有继承权
    重婚后的配偶有没有继承权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由于是无效的,所以另一方不属于配偶,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重婚行为的另一方是没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

·离婚后发现未分割的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在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遗漏的情况,而在离婚之后才发现这些财产是当时没有进行分割的。那对于这部分未分割的财产,现在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忽略了部分财产,或者因某种原因...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
    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履行完毕以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消灭的行为。

    法律规定解除的条件,实际上也是对在违约情况下的解除所作出的限制。在一方违约后,应当赋予受害人解除合同的权利,...

·劳动纠纷案件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不服...

·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在诈骗犯罪当中,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骗取对方与之签订合同,牟取非法利益的话,这样的行为达到了一定数额之后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那现实中,行为人通过合同诈骗30万判几年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

·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对于自首和立功的罪犯,我国一般都是会酌情进行处理。而法律中对自首和立功的具体情形规定不一样,不过实际的量刑原则上却是差不多的。那到底这个立功自首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呢?不同的省市关于自首的量刑也有详细的规定,下文中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进行了解吧。 一、自首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对于自首的...

·再审审查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第三百九十八条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依法提出再审申请的,人民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