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程序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程序
您的位置:首页  »  
 

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程序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出让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规划管理部门征询该地块的规划要求,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各项规划要求及其附图。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应当在招标、拍卖前,以书面形式向计划管理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并在招标文件和拍卖的有关资料中明确该地块建设项目的立项条件、规划、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卫生防疫、交通和消防等要求;招标、拍卖完成后,受让人凭出让合同向计划、规划等管理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批准手续。
  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方式出让的,主要程序为:(一)出让人根据出让地块的具体条件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在出让人组织下踏勘出让地块;
  (三)投标人支付保证金,并将投标文件密封后投入指定的标箱;
  (四)出让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主持开标;
  (五)由出让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六)由出让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持中标通知书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支付定金。开标和评标应当有本市的公证机关参加,并出具公证书。
  目前,本市尚未通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果通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其主要程序为:(一)由出让人委托的拍卖人发布拍卖公告;(二)竞买人按拍卖公告确定的时间踏勘出让地块,并支付保证金;
  (三)拍卖人按拍卖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拍卖,通过公开竞价,应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四)买受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五)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支付定金。拍卖应当有本市的公证机关参加,并出具公证书。
  

·著作权人死亡 修改权可以继承吗?
    著作权人死亡 修改权可以继承吗? 从古至今文学作品数不胜数,有关于文学作品作者的权利的纠纷一直是人们比较关心的话题,对于著作权人死亡修改权可以继承吗这个问题,很多人心中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那么现在,将为您解答。一、著作权人死亡修改权可以继承吗根据国家法律,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

·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过程中非常容易发生意外并导致劳动者受伤,为了保证这些劳动者可以拿到相应的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专章规定了劳动者所在单位应该对其进行工行赔偿,并且对赔偿项目和数额也作了具体的规定。下面就随我们一起看看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

·离婚后如何打抚养费的官司?
    现代社会,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后因为性格原因或者其他原因选择离婚,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孩子的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当时可能已经协商好了,但是在离婚之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那么,离婚后如何打抚养费的官司?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离婚后如何打抚养费的官司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

·2023年关于遗产如何处理
    关于遗产如何处理 (一)、遗产继承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1、遗嘱继承。2、遗赠。3、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自2...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的刑事犯罪来讲,法律中规定的都是由自然人构成,并且这里的自然人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并非所有的自然人都可以被认定构成犯罪。其中,就明确规定了只能是已满16周岁,并且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大多数犯罪。当然,针对一些特殊的罪名,此时对犯罪主体的要求也是较为特殊的。就拿...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直接到伤者账上么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直接到伤者账上么 交通事故人伤钱给被保险人,然后再由投保人向伤者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但是,毕竟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当中肯定是有赔偿上限的,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不足的情况下就需要投保人自己补足了。特殊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把钱打给被撞者。 1、交通事故赔偿,首先...

·商标注册流程图
     ...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的。那么,甘肃省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怎么规定的呢?工伤医疗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甘肃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没结婚证有孩子想分手孩子抚养权归谁
    没结婚证有孩子想分手孩子抚养权归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

·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签订房产合同后,意味着在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已经建立了房屋买卖关系。而此时,可能购房者因为一些原因又后悔不想购买该房产了,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的,通常应该怎么办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