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疗纠纷案件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医疗纠纷案件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纠纷案件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医疗纠纷案件有哪些类型?现如今,医疗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与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其他各种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医疗技术、医疗服务、患者误解等各种原因,医方和患者方很容易产生矛盾,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那么医疗纠纷案件有哪些呢?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在司法实践中,除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外,常见的医疗纠纷主要包括:
   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
  《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笔者所在法院曾审理周某诉某妇产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周某因子宫内膜异位症接受手术治疗,医院行半根治手术,半年后该病复发。周某以手术时医院未告知其有复发可能,剥夺其知情权为由起诉,医院则认为复发是疾病的转归,医学界普遍认为这种疾病的复发率为20%。经法院审理,通过对术前谈话记录的鉴定结论进行审查,认定当初医患双方的术前谈话告知内容不完善,其缺陷就在于没有将施行手术可能导致病情复发的后果告知患者,最后法院判决医院在履行手术风险告知义务过程中未履行充分的告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周某经济损失1万元。
   2、医疗服务中存在瑕疵引发的纠纷
  《条例》在第二章的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中规定了多项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对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案件,法院通常对诊疗过程中的医疗行为进行审查。如“人工盲童”案,在全国数家妇产科医院发生,由于婴儿在出生时发生呼吸窘迫的危险症状,医院采用吸氧办法抢救,但眼睛却出现了视网膜病变的问题。在江苏无锡的一例“人工盲童”案中,虽然经医学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但无锡法院认为吸氧是抢救婴儿的必要措施,但医院对吸氧可能产生的后果告知不全面,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不足,该不足与视网膜病变虽然没有因果关系,但却对婴儿疾病的预后有一定的影响,医院应对不足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此外,由于未对当时使用的药品及液体保留和封存,私自涂改病历等原因使医院在处理事故中存在程序错误,导致医疗服务存在瑕疵而承担赔偿责任。
   3、患者对医疗行为的误解引发的纠纷
  医疗活动是一种有高度风险的活动,更多需要医师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探索和诊疗。虽然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但有些疾病现代诊疗技术无法完全治愈并且在医疗活动中某些不良后果的出现是根本无法预见,也是防不胜防的。有些情况下,即使医方不存在未尽注意义务的过失行为,进行医疗活动时也可能发生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由于患者对医学知识的缺乏,对医疗行为过分的依赖,而对医疗风险却没有充分的认识和预测,当这些医疗行为的损害后果发生后,患者因与医方对医疗行为认识不一致引发医疗纠纷。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案件有哪些取决于医方与患者方的责任归属。纵然医疗技术在不断发展,但还是不能完全解决现在所有的疾病,所以患者应正确看待治疗行为,而医院方也应及时清楚地与患者沟通,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共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并购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对并购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专业确认的文件,主要是使并购双方了解该并购有没有重大法律障碍。 法律意见书一般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这主要是说明律师给出法律意见所凭借的资料、法规。 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 主要说明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所要解...

·宿州市埇桥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宿州市埇桥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一、宿州市埇桥区女职工产假可以休息多长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

·高校打架斗殴的定义是什么
    打架斗殴是一个所有人都似乎熟悉但是又在感觉上离我们很远的情况,但是说起打架斗殴的定义,可能严格意义上就很少有人了解,可是打架斗殴的定义及法律后果又是十分重要的,因此接下来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打架斗殴的定义及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一、打架斗殴的含义、性质和法律后果 打架斗殴是指人们...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在法律中的解释以及对于结果的处罚都是有所不同的,具体的表现为:二者的犯罪动机有所不同;根据对案件造成的后果的不同,对于预备犯罪的行为较轻的可以做出减轻刑罚的处理决定,但犯罪预备的行为较为严重因此受到的惩罚也是相对较严重的。二、...

·著作权转让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有哪些特征 一、著作权转让有哪些特征 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其作品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著作权的转让具有以下特征: 1、著作权转让的对象是财产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依法...

·债权转让是否丧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债权转让是否丧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在业内有很多争论,而且我国法律关于这方面的规定还是不完善的,也因此产生许多纠纷,当涉及债权转让时又是否会丧失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是否丧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1、工程优先受偿...

·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对附图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该规定说明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在制作说明书时,为了能准确表达说明书的内容,必要...

·技术培训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为确保技术培训合同的实施,达到委托人技术培训的初衷,合同中应明确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技术培训合同委托人的权利:

  1、对受托人的技术培训合同实施监督和提出建议权;

  2、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又不接受监督和建议,或者受托人逾期...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有哪些类型?为了土建工程质量合格,可以让建筑有所保障以及长久使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相关部门需根据这样的工程标准来对土建工程进行合格测试,只有合格了才会减少危险的发生,不合格者会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制止这样的工程实施。以下是该工程质量标准...

·一、公交车的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
    一、公交车的误工费法律是否支持? 依法需要承担停车损失费,而不是误工费。 按最高法院批复,可以索要停运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