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夫妻分居几年能离婚,分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夫妻分居几年能离婚,分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您的位置:首页  »  
 

夫妻分居几年能离婚,分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目前社会上,婚后夫妻分居的情况有很多,比如因为距离等外在原因导致不能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也有双方感情破裂等原因。而夫妻分居在法律上也是可以作为离婚的参考条件。只不过此时要满足分居的时间才行,那究竟实践中夫妻分居几年能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分居几年能离婚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应准予离婚的参考条件之一的分居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分居是因感情不和造成夫妻分居的原因有很多,有因夫妻俩的工作单位分属两地致使夫妻分居(例如农村普遍存在的年轻夫妇分处异地打工);有的是子女在外念书,夫妻有一人专程前往异地照顾;有的是一方在监狱服刑造成的夫妻分居; 上述情形均不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原因要素,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条件。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不需以分处异地为标准,即使是在同一所房子中,因感情不和夫妻俩分别在不同的房间居住,相互之间经济分开,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或是对方承认,也可认定夫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分居应达两年或两年以上婚姻法对此只作简单概述,笔者认为分居期间应适用中断。如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一方独自另处生活,已达两年十一个月,这期间除共同照顾子女的生活与教育外,夫妻间没有履行任何夫妻义务,但在最后一个月中经亲友从中调和,独自生活的一方又重新回家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不管他们重新在一起生活时间长短,他们分居的期间应中断。即使第二天又因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夫妻间的分居时间应重新计算。(三)、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分居两年”只是一个参考条件,不是绝对条件。实践中,有将“分居两年”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误论。有的夫妻是因对方有某种恶习影响了感情,造成分居达两年或两年以上,起诉离婚是因对对方改掉恶习缺乏信心。如被告能够表示改掉恶习,并有足够的可能。这种情形应认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应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二、分居期间财产如何分配国现行《婚姻法》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婚姻法》第9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对于因为感情破裂等原因造成的夫妻长期分居,离婚也未尝不是一个解脱双方的办法。但还是建议双方协议离婚为好,妥善处理财产等问题。至于夫妻分居几年能离婚,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求夫妻至少持续分居达到两年的时间才行,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分居条件。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由于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因此要是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需要就只能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不过此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那要是现实中遇到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才好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答案就很明了了,一方不同意能离婚,离婚方式采用诉...

·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生产有毒食品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离婚抚养权
    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

·病退的条件是(具有正规医院证明的重大病例均可以可以病退
    病退的条件是(具有正规医院证明的重大病例均可以可以病退。): 1、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3、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4、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买房的经历
    生活中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买房的经历,我们都知道买房有一个限制条件,那就是户籍地。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求在户籍地才能够买房的。但是随着外来人员不断涌入大城市,所以很多人都想在大城市买房。下面我们就以外地人在杭州买房子需要什么要求来了解一下。外地人在杭州买房子需要什么要求具体是什么富阳区...

·交通事故后赔偿应注意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后赔偿应注意哪些内容 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报警外,还需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 第二,如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的,需督促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三,如牵扯人身损害,需等待治疗终结或者病情稳定。一般情况下,人损情况无法通过协商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意...

·公司法认缴登记制中的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认缴登记制中的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我国的公司制度、公司法也不断改革已完善自身。近来,公司法为应对新生问题做出了一系列的调整。公司法认缴登记制中的注册资本就是其中一部分,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请随我们来具体看一看: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

·继承人证明书格式
    由于继承问题涉及人员与被继承人关系的特殊性以及相关财产的巨大性,单以被继承人口头的财产分配很难让财产分配不发生纠纷。所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律来解决继承问题。而一般的做法就是被继承人拟定一份继承人证明书,那么继承人证明书格式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我们...

·高温津贴的时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

·新刑法对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新刑法对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新刑法对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