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房屋拆迁发生纠纷该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城市房屋拆迁发生纠纷该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城市房屋拆迁发生纠纷该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城市房屋拆迁发生纠纷该怎么办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那么,现实中要是因为城市房屋拆迁而发生纠纷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房屋拆迁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二、城市房屋拆迁发生纠纷该怎么办(一)拆迁当事人订立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但在实践中,拆迁当事人订立补偿安置协议后,反悔的情况经常出现。对于拆迁当事人订立补偿安置协议后又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拆迁人)在没有法定依据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拆除造成财产损失的,被拆迁人可以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侵害被拆迁人房屋所有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被拆迁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以拆迁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如果是拆迁公司接受拆迁人的委托违法拆除房屋的,被拆迁人可以以拆迁人和拆迁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被拆迁人也可以申请行政裁决。但是,被拆迁人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后,就不能再申请行政裁决;同样,在申请行政裁决之后,也不能再提起民事诉讼。(四)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房屋的,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规定,补偿安置裁决作出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但行政强制拆迁应当措施合法,依法送达行政裁决,并进行先予补偿、证据保全和公告。在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在没有作出行政裁决或者强制拆迁决定之前就实施强制拆迁,也有的行政机关在没有进行补偿安置或证据保全的情况下实施强制拆迁。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迁属行政侵权,被拆迁人可以以行政机关为被告、以拆迁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实践中,遇到房屋拆迁纠纷时,很多被拆迁户迫于政府的压力,不敢提起诉讼,这是十分错误的,还有些人不知道该如何跟政府打官司,不知道该准备什么材料,胜算有多少?鉴于此情况的普遍性,建议您找专业的律师帮忙,相信律师会帮您尽快地解决相关事宜,让您放心。
  
  
  

·著作权法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六章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即:著作权法,也就是版权法,是用来调整著作权关系的基本法律,其核心是保护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权利的法律。

    狭义的著作权法是指集中、系统地调整著...

·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一、房屋拆迁中行政强拆与司法强拆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  2、效率不同。  行政强制拆迁不受...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在开始工作前除了对劳动合同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外,还需要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安全是否得到保障进行考虑,如果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眼睛等部位受伤的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那么2017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详情请看下文。 一、眼睛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首先要区分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种类
    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

·单位出具辞退证明,还需要解除合同签字吗
    单位出具辞退证明,还需要解除合同签字吗 一、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无需签字 用人单位此类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即可,无需在原劳动合同上签字注明。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

·司法鉴定异议时间是多久
    在诉讼中,很多当事人会申请对于一些证物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成为了很多案件的焦点,案子的突破有时候就靠司法鉴定的结果。但是对于司法鉴定结果对当事人不利时就可以对司法鉴定结果提出异议,那么司法鉴定异议时间的时间是多久,具体的做法看下文。 一、司法鉴定异议时间一般是10—15日,在...

·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罪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罪一般会判几年 一、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罪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罪一般判处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该怎么办
    要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约定由女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话,一旦离婚双方就要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行。但现实中,却发现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出现,遇到这样的情况,作为女方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男方拖欠抚养费...

·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证吗
    当今社会,婚姻生活所面临的考验是比较多的。大多数人在婚姻出现问题的时候,有可能会选择离婚,离婚方式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我国,如果夫妻双方是自行协议离婚的话,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如果是起述离婚的话,可能稍微有所不同。以下是对起诉离婚在哪起诉离婚证吗的相关介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