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的安全不仅关系者当地的经济发展,且对人们的生命安全也是有很大的影响的,若工程质量存在隐患,也就意味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时刻受到威胁。忽而工程的承包,知识承包方与发包方签署工程合约是远远不够的,承包方还需要掌握一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方法:
  
  1、项目管理部的设立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建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部,在建立项目管理部时需要做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项目部人员配备:一般的项目部是由一个项目经理和若干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我个人认为不论建设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如何,项目经理是必须明确和必不可少的。
  
  2)制定规章制度:制定各种基本的项目部规章、制度,明确项目成员权责,以免在工作中产生混乱,影响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实施。
  
  2、“三大”控制的管理
  
  (1)工程项目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质量是工程项目的生命,要想成功地管理好工程项目就必须将质量问题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项目管理部应经常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强调质量问题,树立质量高标准的理念,要以质量立信誉,以管理求效益,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1)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管理
  
  3)组织施工,努力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在施工管理中,必须实行制度化、网络化,使各项管理形成制度化。项目经理要经常组织召开专业业务分析会,要把各种专业业务分析的结论、信息及时反映给公司,能更好地实现对现场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
  
  在工程的管理上要严格按照“三检查、二坚持、一过硬”(即自检、互检、复检;坚持按图施工,坚持按规范施工;产品过硬)的方针进行施工,做到挂牌施工,责任到人,思想到位。对质量管理采取攻通病、创优良、上水平,使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将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的萌芽中,对每一道工序都进行验收,力争攻克和排除工程上的“渗、漏、壳、裂、倒、毛、糙、塞、污”等常见病,力图以管理制度来提高工程质量,以技术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
  
  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和民工的安全意识。公司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搞好安全设施,施工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以提高施工的安全意识。
  
  (2)工程项目进度控制
  
  (3)工程项目投资控制
  
  3、施工资料管理
  
  竣工资料质量失控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工程建设主管单位领导档案意识薄弱,在我国各行各业建设领域中,长期存在着重建设、轻档案的现象。
  
  2)工程施工单位对资料管理重视程度不够,认为资料管理是可有可无的,只是在工程交工时应付一下即可,工程完了才忙着整资料。
  
  3)施工单位作业层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培训少、管理水平低下是造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竣工原始资料文件不规范,质量不高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4)对竣工资料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监理单位工作人员,正规参加过国家监理工程师培训和持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人员少,特别是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有专业技术而施工管理水平差,对现场签证工作把关不严。
  
  5)有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多,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所用表格五花八门,不能形成统一格式。
  
  为此我们要保证施工资料的质量项目管理部门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1)从工程项目立项抓起是做好竣工资料的前提。
  
  2)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是做好竣工资料档案的工作基础。
  
  3)加强过程控制是保证竣工资料真实有效的手段。
  
  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对于一个工程建设项目而言是及其重要的,项目管理水品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质量的优劣以及效益的高低,作为一个项目管理者要搞好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控必须明确其相应的职责,要严格按规范管理,要严格实行奖惩制度,要严格检查检测手段,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的作用。
  
  以上我们整理的是施工过程之中的管理办法。在施工过程之中,个工人应当分工协作,在完成施工作业的同时,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与控制。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加班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加班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

·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变更需要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变更需要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吗? 合同继续生效的,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如果公司不及时变更的,那么劳动者要带上原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法律参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

·2023年工作3年被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一、工作3年被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工作3年被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3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人条件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保证人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同理,如果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决定前,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或...

·双胞胎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
    双胞胎离婚抚养权会怎么判?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

·拖欠工资去公司闹属于违法的吗?
    如果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就属于违法,劳动者被拖欠工资,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应当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活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

·打架刑事拘留最长多久的时间
    打架刑事拘留最长多久打架斗殴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4天。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 目前建筑工程劳务承包过程中存在不少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 目前建筑工程劳务承包过程中存在不少用工乱象,工程款也不按时发放,为了更好的约束建筑工程劳务承包活动,发包方与承包方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对于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时,协议书上的原因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常见的几种原因有以下几种:(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犯寻衅滋事罪量刑多少年
    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寻衅滋事罪是从旧刑法中流氓罪分化出来的一个罪名,天然带有“口袋罪”的缺陷,也就是说很多没对应罪名的行为,其实都是可以以此罪定罪处罚的。那具体来说犯寻衅滋事罪量刑多少年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客观行为方式有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