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
您的位置:首页  »  
 

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
  
  我国的土地虽然采取的是公有制的方式,但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拥有一定面积土地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公民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转让土地的使用权。需要注意是是,转让是由风险的,你是否知道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
  
  一、转让标的(转让土地)的确认
  
  对于转让土地的信息要在合同中全面体现,首先,可以解决转让方与受让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其次,信息披露可强化转让方对所转让土地的保证责任。
  
  一般来讲,对土地信息的确认分为三个层次:即土地权利信息、土地财税信息和土地开发信息。
  
  1、土地权利信息主要包括:产权证号、位置、面积、容积率、规划用途、有无抵押、查封情况等。
  
  2、土地财税信息主要包括: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其他财税成本以及是否有未付款项等。对于未付款项的承担要相应作出安排。
  
  3、土地开发信息,是指土地转让方对于土地进行开发的情况,包括土地开发手续进程以及开发资金的投入等。
  
  二、关于转让价款的支付
  
  转让价款的支付,一般最为双方尤其是受让方所重视,原因如下:
  
  (1)转让方一般为企业,并不是政府,其诚信度无法把握;
  
  (2)土地之上一般会有抵押,解押需要时间且也有风险;
  
  (3)办理过户需要一定的时间,存在一定的变数;(4)在转让过程中,转让土地有被查封或其他处分的理论可能等。
  
  因此,受让方一般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而在哪些节点付款,付款多少以及出现问题如何处理等,是合同设计和风险防控的重点。下面从受让方角度出发,以受让已经抵押的土地为例:
  
  首先,第一笔款主要针对土地解押设计,土地只有解押之后才能过户。土地解押的资金往往需要受让方来承担,但对于受让方来讲,是拿钱替别人解押而前途未卜,因此要设定一些条件来降低风险。
  
  其次,第二笔款主要针对土地过户设计,具体是先过户后付款还是先付款后过户,要根据情况商定。
  
  第三,第三笔款主要针对开发手续的变更等来设计。
  
  其中,对于第一笔款因为是用于土地解押,为防止转让方不将款项用于解押,可约定由受让方直接将款项打入抵押权银行账户。对于第二笔、第三笔根据情况也可设立双方共管账户。
  
  三、关于转让税费的承担
  
  土地转让过程中,要产生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如搞不清到底要缴纳哪些税,需要事先问询税务部门。对于税费承担要作出明确约定,避免日后纠纷。
  
  四、合同的解除
  
  因土地转让标的往往巨大,一旦解除合同想恢复原状很难,具体要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首先需要做的是确认转让标的是否符合转让的条件,对于那些可以转让的土地,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签署转让协议,并在交付房屋是支付价款。由于房屋的转让是主要交税的,在合同之中也需要约定由谁缴税。
  
  

·犯罪人员被批捕不告诉家属吗?
    一、犯罪人员被批捕不告诉家属吗? 会通知家属的; 批捕就是批准逮捕,就是刑事拘留快到期之前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自侦部门向检察机关侦监部门提请改变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司法程序,批捕后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时公安机关要开具逮捕证,逮捕证有四联,一联公安存档,一联交检察院办案部门,一联交...

·讯问笔录
    

(一)讯问笔录的含义
讯问笔录,是司法机关的司法人员在讯问被告人时制作的,记录被告人的供述或辩解情况以及对被告人依法讯问情况的证据性文书。
讯问笔录是查明犯罪分子和案件真实情况,鉴别和印证其他证据的根据。它具有为办案人员提供侦查线索,使办案人员全面了解案情、搜集...

·死刑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死刑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一、死刑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还是要坐牢的。有关专家表示,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

·维持保证金如何计算?
    维持保证金如何计算?维持保证金如何计算保证金实际维持率是指客户剩余的保证金(帐面上的)占其所购股票当时市价总值的百分比。为了贷款安全起见,各交易所或经纪人对保证金实际维持率都有最低规定标准(如纽约证券交易所为25%)。低于最低标准时,经纪人就要向客户提出增补保证金的要求。保证金实...

·事实婚姻如何财产分割
    生活中有很多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开始同居生活。他们有些是非法同居关系,有些符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当双方感情破裂,可以依法解除。那解除事实婚姻如何财产分割?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事实婚姻如何财产分割 对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也是将事实...

·在我国根据新婚姻法旧村改造房怎么分?
    很多时候离婚仅仅是因为一件小事造成的,但是离婚之后需要考虑的问题也有许多,比如说离婚财产的分割,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在我国根据新婚姻法旧村改造房怎么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国根据新婚姻法旧村改造房怎么分? 因婚后所...

·公司业务章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公司业务章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一、公司业务章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加盖公司业务章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双方是否有缔约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在合同上加盖业务章只是表达缔约意思的方式之一,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决定因素。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应当用合同专用章,...

·40岁工伤评定八级会赔多少钱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

·购买商标注意事项是什么?
    购买商标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购买商标注意事项 1、首先我们需确认商标所有者是否还存在,如果是企业我们需确认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如果是个人的我们需确认个人是否已经死亡。如果企业注销或个人死亡已满一年,那商标的所有权便消失了,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购买的(转让中所作的声明公证便是确认所有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