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您的位置:首页  »  
 

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民间借贷中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合同,这样才能对自身利益提供更好的保护。而有的当事人在签订了民间借款合同之后,还会办理公证手续。不过此时办理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究竟要求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间借款合同公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民间借贷的合同公证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当事人应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及附件(《承诺函》、《共同还款声明书》、《婚姻状况声明书》、《同意抵押声明书》、《保证住所声明书》)。要求签订该合同及其附件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同时要求该合同的签约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真实合法,合同签订过程合法,合同签章真实。2、要有借款人和抵押人的户口簿。3、要提供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即借款人结婚证或借款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无结婚登记的证明。4、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抵押房产一般要求为没有设立他项权的独立合法房产;抵押房产的登记地址须与抵押人的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抵押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国有企业出具国有资产管理局或该企业上级主管部批文或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证明。5、要有贷款人、抵押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6、要有该抵押房产的房产评估报告。需要注意的是,该报告必须是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关于该房产价值的房产评估报告。
  二、民间借款合同公证程序
  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该合同设立不动产抵押担保,当事人须在办理抵押登记成功后,即获得抵押登记回执或房地产他项权证后才能申请公证。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时,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如公证财产为共有财产则须所有共有人全部到场)、共同还款人等公证机关要求的当事人必须全部到场。公证机关在询问当事人并制作笔录,审查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相关的调查,如果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这样,该次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宣告完成。首先要求达到规定的条件,然后在申请办理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至于此时的程序是怎样,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有大产证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有大产证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如果您有大产证无土地使用证 ,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有很多房产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房屋产权是您。但是要及时补办。准备好相关资料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是国家的,开发商缴纳了使用费后才能使用,产权人买入后也就有了使用权。下面让我们为您...

·一、无非婚生子女证明到哪里去办理?
    一、无非婚生子女证明到哪里去办理?法律没有规定无非婚生子女证明在哪里办理,建议咨询户籍管理部门。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不能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地位远远低于婚生子女,其人身权利和财产...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工程结算纠纷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结算资料的送交 据名律师介绍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工程量现场签证,招标文件,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会议纪要,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等与办理结算相关的全部资料,并将上述资料汇总。承包单...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意思
    其实债务债权这种比较常见的民事关系在发生的过程当中,最后还是会因为各种原因进行变换的,可能债务债权在某些特定的因素下会发生概括转移,这里就涉及到了一个法律上的名词叫债务债权的概括转移。概括转移和单纯的权利义务的转移是不一样的,那么,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什么意思? 一、债权债务的概...

·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怎么写?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一个问题。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抚养期限、探望权等问题都需要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确定下来,以避免双方以后就相关问题出现争议。离婚子女抚养权协议怎么写?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请看下文。 一、离婚子女抚养协议主要内容 1、孩子的抚养权...

·贩卖一级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多少
    贩卖一级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贩卖一级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什么? 贩卖一级保护动物行为构成非法贩卖动物罪,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有哪些
    职工要是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此时可能会对劳动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这种情况下需要具体对劳动能力作出鉴定,确定丧失的情况才好作出赔偿。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那么现实中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该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主体有...

·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孩子抚养权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是急需要处理的问题,同时也是很重要的内容。对此,我国也制定了一些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我国关于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一、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员工有罪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非法集资行为主要存在于商业活动中,这是因为很多人在从事商业活动的时候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通过一些违法的手段进行筹集,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案件中,有存在员工参与其中,那么,很多人都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集资员工有罪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
    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怎么变更一、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1、约定变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法定变更 法律也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经过协商而变更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在承运人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