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空坠物法律责任将由谁来承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高空坠物法律责任将由谁来承担?
您的位置:首页  »  
 

高空坠物法律责任将由谁来承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高空坠物法律责任将由谁来承担?
  当今社会,经常会发生小区里阳台上掉下来不明物品,这些物品有的时候会砸中他人,导致损害,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关于这样的案例往往会引发一系列的争议,比如说高空坠物法律责任将由谁来承担?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高空坠物法律责任将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事项。
  
  一、高空坠物法律责任将由谁来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
  
  二、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第三,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当由坠物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的相关人员进行承担,如果不能够明确上述人员的,需要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承担。如果您对于高空坠物法律责任将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稳妥的建议。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条件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条件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

·夫妻分居时间怎么算,如何计算夫妻分居时间
    我国婚姻法明确要求,夫妻要是分居离婚的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时间,即持续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否则的话是不会做出离婚判决的。那么这个分居时间怎么算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时间怎么算 分居的两年的时间计算如下:(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

·帮助脱逃罪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逃脱这主要是针对已经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公安机关已经确认了要羁押的对象,但是却因为某些人员的帮助致使当事人暂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因为有很多的犯罪嫌疑人的逃脱也确实就是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因此引得很多普通民众比较好奇帮助脱逃罪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一、帮助脱逃罪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将房产分割变现?可以直接卖掉房产,并直接对资金进行分割即可,具体情况如下: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在处理相关纠纷中比较重要的一步,根据鉴定结果可以判定该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同时也为解决纠纷提供了依据。但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是有自己的原则的,究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原则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医疗事故...

·最新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的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玉亭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7400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7400元/亩;旱地、宅基...

·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呢?
    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夫妻间因为性格不合、家庭矛盾、不孝敬父母等各种矛盾的逐渐累积或叠加而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如果双方无法友好协商达成离婚的话,其中一方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当一方起诉离婚时,只有得到立案受理方为有效。那么,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呢? 一、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之立案需要...

·房地产参建、联建的法律风险防范
    199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该法。 该法明确规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在...

·房屋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办?
    房屋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办?您买到商品房后,会在拿到的房产证上面看到土地使用年限这一栏,如果是普通住宅,则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也就是人们所说的70年的产权。目前还没有商品房到期,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多老旧商品房面临产权到期的问题。那么,房屋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怎么办?下面...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合同逾期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般来说,在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强调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通常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违约金的赔付多少。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就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来说,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法院一般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大约每日万分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