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酒后驾车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司机酒后驾车并被测出醉驾,不仅涉及到违法,还会涉及到触犯刑法,是犯罪行为,当事人需要接受刑事处罚。不过,仍然有许多人对于饮酒和醉酒驾车的标准并不是特别了解。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一、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2、醉酒驾车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二、饮酒与醉酒驾车如何处罚?
  1、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2、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司机酒后开车,如果被测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的,就属于醉酒驾车,当事人会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之外,酒后驾车也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醉驾当事人会被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而如果当事人驾驶的是营运车辆的,这个时间为十年。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应该怎样举证
    交通事故中的纠纷多数都是围绕最后的赔偿问题展开的,而此时当事人其实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相关的赔偿纠纷。那么此时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应该如何举证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如何举证 1、提供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

·离婚时要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父母的爱是最原始最纯粹的,即便婚姻关系解体,也阻止不了父母想要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的决心,所以,父母一旦离婚,孩子跟谁一起生活就成为引起父母争执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离婚时要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接下来,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时要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

·没有劳动合同怎样要求补偿金?
    没有劳动合同怎样要求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及时签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如果在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将劳动者解雇了的话,那么还是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赔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

·借款承诺书怎么写的
    借款承诺书怎么写的无论是生活需要还是事业需要,我们总会有资金短缺的情况,这个时候需要借款或者是贷款。不管是借款还是贷款都是需要签订一定的证明材料的,这样才可以保证借款人与债权人的利益,证明双方之间的往来金额以及归还时间,这就要求借款承诺书要写的规范,那么借款承诺书怎么写。下面我们...

·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而言,劳动者是弱势群体,一旦用人单位和
    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而言,劳动者是弱势群体,一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纠纷,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为自己进行仲裁,除此之外,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呢?我们给您总结了以下几种办法。 一、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
    近几年来,有关非法传销活动的报道时常见诸于各大媒体,这些传销活动组织严密、层级清晰、分工明确,专门诱骗那些抱着不劳而获、一夜暴富心理的受害者,对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造成了严重损害,作为非法传销的组织领导者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

·什么是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
    什么是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

·飞车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飞车抢夺罪是刑法中抢夺罪的一种,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以机动车为工具在路上突然实施犯罪行为。在生活中我们对于此种行为,是深恶痛绝。那么对于这些犯罪分子法律是怎么量刑的呢?今天整理了飞车抢夺罪量刑标准,供您阅读。 一、飞车抢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67条【抢夺罪;抢劫...

·信用卡诈骗罪拘留几天就需要移交检察院
    已经被法院确定为了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不是拘留几天就能放出来的,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了,而且您也千万不要将刑事拘留和量刑以后的坐监狱看为一个性质的,判刑和拘留这是完全不相等的两种性质。接下来我们将针对信用卡诈骗罪拘留几天就需要移交检察院的这个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一、...

·什么叫集体土地使用证?
    我国的土地可以划分为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和国有土地两大类,不同类型的土地的办理流程是不同的,虽然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什么叫集体土地使用证,也不明白该如何办理,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什么是集体所有房产 集体所有房产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