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是否承认?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是否承认?
您的位置:首页  »  
 

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是否承认?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国,公民之间要建立夫妻关系,应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双方就是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现实中会有一些未领取结婚证,却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对外也宣称为夫妻关系的情形,这种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是否承认?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是否承认?不承认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间,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法律效力。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其第八条规定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对未补办结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对此我认为其婚姻效力待定,有待于当事人采取积极的态度予以确定。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根据这一司法解释,首先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只要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即可认定为事实婚姻,这一规定较之上述1989年的司法解释中必须双方同居时即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规定显然放宽了对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其次,补办结婚登记是同居关系合法化的必要条件,其效力追溯至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如果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二、事实婚姻处理原则对事实婚姻关系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事实婚姻关系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实际是确认其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有关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2)审理事实婚姻案件,当事人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裁定或应判决准予离婚。(3)事实婚姻关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及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等问题,适用婚姻法第36条至第42条的有关规定。事实上,事实婚姻 新婚姻法是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的双方也不能享受婚姻关系中法律对双方权益的保护。事实婚姻在1994年之前法律上是予以承认的,但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上不再承认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所以夫妻双方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结婚证,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领证多久属于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
    领证多久属于共同财产夫妻领证以后即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结婚了,所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二、怎么处理离婚夫妻的共同财...

·怎样申请对方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
    怎样申请对方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 一、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

·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发现了对方有外遇行为的话,对于很多人来讲都是无法忍受的,而实践中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是很多的,而此时多半也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结束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这样的情况下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对方出轨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1...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多长?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多长? 一、刑事案件审理期限多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

·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购房后我们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您很清楚,其中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我们所签合同的一部分,而且是必需的,任何人不能随便取消。当然,有些主客观的原因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效,那现实中究竟这个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房地产...

·怎么在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怎么在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婚姻中的双方,在协商一致、或者(绝大多数)协商不能一致时,在法院办理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育并分割财产的办理方式。 1、夫妻双方对去法院、或是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事宜的方式选择; 单方或者一方决定由法院裁判离婚涉及的相关事宜。 2、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

·民法中如何规定子女抚养应诉问题?
    民法中如何规定子女抚养应诉问题?现在子女抚养权问题是我国民法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很多孩子的父母现在生下孩子之后就到外面打工,将孩子留给家里的老人带,后来再也没管过,其实家里老人在父母健在时候是没有抚养义务的,这时候如果起诉到法院的话,子女抚养应诉应该怎么去应诉呢。《婚姻法》第三十六...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水泉镇:户部营子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8000元/亩;建设用地:58000元/亩;未利用地:46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水泉镇:长哈达村、东水泉村、水泉村、高德营子村、...

·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材料有哪些
    房屋网签租赁备案材料有哪些?(一)书面租赁合同;(二)房屋所有权证书;(三)当事人的合法资料;(四)城市人民政府限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认可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注意以上证件材料请准备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优先权手续的办理
    申请人申请专利要求优先权,应当办理优先权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nbs...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