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些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有些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有些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有些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一般情况下购买的房屋是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这样两证齐全的情况下出售或者转让房产不会承担风险。但是现在很多情况下房屋没有土地证就出售,里面有违规问题。那么,有些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的,至于没有土地证,可以补办,国土证过户很便宜的,主要看土地的性质 (划拨地或出让地),如果是划拨地则需补齐划拨地面积地价(评估价×划拨地面积×20%)。产权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密不可分,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没有土地证的房子面临三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这就不能排除开发商以该土地使用权“大证”向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不办理土地证,有的单位可能会非法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不齐影响上市交易。
  二、补办土地证的程序如下:
  (一)、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1、土地证书丢失;2、其他需要补办土地证书的情况。(二)、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1、土地权利人应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失;2、土地权利人应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在媒体上的声明原件;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留复印件一套);5、原权源资料。
  三、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的影响是什么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1、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2、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3、二手房交易将受影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4、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三条规定,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因此,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所有权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价值。购房者如果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拆迁过程中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综上所述,没有土地使用证意味着房主对该地没有使用权,所以没有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过户的,影响交易。但是土地使用证可以补办,两证齐全,房产才可以转让过户。有些房没有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失火罪是什么、失火罪判多少年
    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不会触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犯失火罪,须切实危害到公共安全,这与前面提到的造成严重后果互为表里。另外,行为人犯本罪是出于过失心态,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也可以是疏忽大意...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基本条款有哪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它是在经济贸易过程中,由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经济主体或个人就商标使用权确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主要由《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调整,在商标法律未作明确规定时,也可以适用《经济合同法》的基...

·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 商铺转让一般是指业主将商铺的使用权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转让必须以合同的方式进行。很多情况下商铺的转让合同会发生纠纷,业主与第三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技巧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商铺转让合同纠纷的处...

·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 需要提前通知吗
    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 需要提前通知吗一、合同到期要不要续签 需要提前通知吗按照最新的??《劳动合同法》??里,是没有特别约定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所以,如果劳动者不提前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但站在职业道德的角度上,如果劳动者不打...

·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
    男女之间是否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其实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我国是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也是有权要求父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要是父母分开了的话,此时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

·员工能不能拒绝夜班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劳动法》并没有详细进行规定,但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夫妻遗弃罪的构成时间是多久
    在一个家庭里面,总会有生活需要人照顾的小孩或者老人家,那么对于一些经济情况不是特别好的家庭会觉得这是一个很重的负担而选择将弱势的他们抛弃。甚至于有限重男轻女的家庭觉得女孩子养着没用而将女儿抛弃。这种由于不想负责任采取抛弃的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那么夫妻遗弃罪的构成时间是多久呢? ...

·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内容
    在日常的工作生活当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关系是最受关注的一点,劳动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内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7、1...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有用吗?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有用吗? 一、什么是高利贷? 校园高利贷也是民间高利贷的一种表现形式。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犯罪嫌疑人捕杀野生动物判刑多久
    犯罪嫌疑人捕杀野生动物判刑多久?捕杀野生动物判刑标准一般是5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