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拿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怎么处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拿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您的位置:首页  »  
 

拿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们知道,如果聚集多人在一起斗殴,会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在斗殴过程中,行为人拿刀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况下,你知道这种行为下又应该如何对行为人处罚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作出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拿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聚众斗殴活动中,如果拿刀致人重伤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此时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
  二、聚众斗殴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客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3、主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4、主观方面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聚众斗殴罪中,并不是所有的参加者都会受到处罚的,只有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会被判处刑罚,但是如果在斗殴过程中,行为人拿刀导致他人重伤,则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要是你还想了解更多,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吗? 在我们国家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出现了工伤的状况,是可以要求工伤保险赔偿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伤,应该怎么办?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

·合同违约金有哪几类?
    合同违约金有哪几类? 一、违约金有哪几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1、法定违约金。 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

·遭受家暴怎样起诉离婚
    遭受家暴怎样起诉离婚 如今,家暴是导致夫妻离婚一大重要因素。通常家暴协议离婚是不可能的,那么遭受家暴的一方应该怎么来起诉离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遭受家暴怎样起诉离婚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怎么买卖?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怎么买卖?房屋产权到期可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但需要交纳一定标准的土地使用费,但如果涉及到土地开发利用的,国家有权收回土地,并按照拆迁补偿的情况来进行处理。1、房子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

·儿童交通事故死之赔偿是怎样的?
    儿童交通事故死之赔偿是怎样的?1、儿童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合同效力确认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合同效力确认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我国仅指法律对时效期间的长短另有规定,而不是对是否受时效限制另有规定。2、按本条,任何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

·汽车租赁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汽车租赁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一辆自己的汽车出门是很方便的。但是在我们出远门的时候,开车就会比较疲倦。因此,在我们暂时居住的地方租一辆汽车是比较明智的选择。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份汽车租赁协议书范本,希望能够尽可能的帮助您。 汽车租赁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

·基础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那些内容 土方施工组织设计是
    基础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那些内容 土方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在土方工程中进行各项活动的一个综合性文件,在文件中应当注明一些需要的施工技术和施工项目管理的有关内容,那么到底基础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那些内容?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 一 、施工组...

·一般外观专利转让费用多少钱
    一般外观专利转让费用需要多少呢1、专利的转让费一般是经过转让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成的。专利市场上没有固定的价格标准,一项专利的价格视乎买卖者的需求和看法。虽然没有一套固定的价格标准,但是专利市场的价格情况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估价:专利类型、市场前景、许可资格、...

·一般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起算
    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起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