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下来 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下来 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下来 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申请进行工伤人的自然是为了获得最终的认定结果,毕竟这关系到之后对事故的处理,同时也是当事人应该引起注意的。毕竟要是认定不构成工伤的话,之后也是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那通常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下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多长时间下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二、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单位或者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法律中规定在60日内需要做出认定结果才行,不过要是情况比较明确、清晰的话,那此时做出认定的时间就会快一些。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也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上文中也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银行贷款办不下来,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自己立遗嘱银行存款怎么写
    自己立遗嘱银行存款怎么写立遗嘱人:__________,男,____岁,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人,住__________县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号。我今年____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各种合法权益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各种合法权益,为劳动者颁布了很多的福利政策,其中对于工作单位来说是必须要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受到工伤之后的生活。劳动保险在一定的时间上是有调整的,那么天津市提高劳动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为进一步提高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有哪些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有哪些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有哪些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分割的比例如何分配
    在中国,夫妻双发离婚就会面临财产分割。财产分割是个比较复杂的程序,它要区分婚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双发婚后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在夫妻离婚后是不划入财产分割的,婚后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后将要进行财产分割,那么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分割的比例如何分配呢?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的处理,当男女双方婚...

·怎么算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
    无期徒刑也是属于假释的适用对象之一的,但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假释的其他条件之后,才有可能最终被假释。而假释一般都有考验期的,那么实践中该怎么算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呢?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算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 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

·信托受益权质押合同
    信托受益权质押合同 信托受益权质押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信托受益权作质押,经双...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不是开发商违约,就是购房者违约的情况,购房
    在实务中,经常出现不是开发商违约,就是购房者违约的情况,购房者的购房之路可谓是艰难坎坷,所以您有必要了解购房违约金的有关法律知识。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就可以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和合同中的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那此时如何算购房中的违约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算购房中的...

·公司债券风险大吗?风险种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风险大吗?风险种类有哪些?一、公司债券风险大吗? (一)风险性较大 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二)收益率较高 与风险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

·南京江宁征地补偿标准中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江宁征地补偿标准中房屋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南京市江宁区经济的迅速发展,该区的城市化建设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而在城市化建设的过程中与当地居民利益最为密切相关的应该就是政府征地问题了,尤其是在征地范围内还有房屋建设时您更是会格外关注,那么南京江宁征地补偿标准中房屋的补偿标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