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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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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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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般在办理了登记之后才会具有法律效力。这就要求在离婚之后双方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来履行,但要是一方在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此时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要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温馨提示:
  
  关于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
  
  1、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裁机构的裁决;
  
  3、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
  
  二、协议离婚可以委托吗?
  
  协议离婚也叫“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更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手续。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要对行为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错误和违法性,驳回离婚请求,不予登记。
  
  为了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离婚当事人可以找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委托律师代写离婚协议,律师也可以代理双方的离婚事宜,只是到民政部门办手续时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该民政部门办理。
  
  如果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的话,此时另一方是不能拿着离婚协议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只有先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获得了法院有利判决之后,再拿着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要是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的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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