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深圳盗窃罪量刑标准数额规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深圳盗窃罪量刑标准数额规定
您的位置:首页  »  
 

深圳盗窃罪量刑标准数额规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在全国都是统一的,只不过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的地区对盗窃罪规定的数额标准不同。那么你知道深圳关于盗窃罪量刑标准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深圳盗窃罪量刑标准的数额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深圳地区盗窃罪立案量刑标准:数额较大3000元,数额巨大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50万元。 二、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有哪些两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侵犯财产所有权的犯罪。二者的主要区别是: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盗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对象只能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对象是他人财物,包括公私财物,而且多为犯罪行为前不被自己所控制的他人财物。3、犯罪手段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实际掌管的本单位财物;而盗窃罪则是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4、法定刑不同。本罪最高法定刑是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定刑较轻,且量刑的幅度较小;而盗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量刑幅度较宽。看完以上内容后,相信您都已经清楚深圳市关于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吧。针对不同的犯罪数额,法律规定的量刑处罚标准也是不同的,这点还请各位注意。如果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分析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会用通知吗?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工会用通知吗 不用,在有工会的单位,一般在解除员工的时候需要通知工会。而现实中,有的员工就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通知工会为由,主张单位的解除行为是违法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2023?
    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破裂,最后以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离婚伴随着财产的分割以及处理等问题,若双方结婚之后有了子女,那么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又成了双方之间争论的焦点。那么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一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
    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劳动节是劳动人民的节日,也是一个法定节假日,在法律规定上应有三天的假期连休,这时若是单位要求加班是可以额外加算工资,少数劳动者由于不熟悉一加班工资怎么算,就会被用人单位少算或者调休抵扣加班费。下面我们就整理了相关法规供您参考。一、五一加班工资怎么算?据国务院办...

·交通事故车被扣了要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车被扣了要停车费吗 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要缴纳。另外,要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通常就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最新江西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针对很多犯罪,尤其是财产类的犯罪,在我国不同的地方规定的具体量刑标准是不同的。包括盗窃罪、抢劫罪、职务侵占罪等等。而今天,我们主要为您讲解的就是江西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相关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苏州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社会保险作为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所雇佣劳动者进行参保的社会和经济制度,为那些失去劳动能力、临时丧失工作和因身体状况而遭受损失的人群提供了生活保障。虽然不强制个体参加社保,但是还是很多人希望通过参保社保,那么苏州社保可以自己交吗?怎么交?在苏州,个体社保参保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非本...

·组织卖淫罪的未遂怎么认定?
    刑事犯罪行为分为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既遂四种状态,在组织卖淫罪中,是否存在犯罪未遂?我们应该怎样认定组织卖淫罪的未遂?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组织卖淫罪的未遂怎么认定? 组织卖淫罪不存在犯罪未遂,因为组织卖淫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2、是否...

·合同变更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是什么关系?
    合同变更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是什么关系? 1、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 变更合同的赔偿责任,是指因变更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任方对该损失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合同变更同损害赔偿的关系比较复杂,既包括是否赔偿问题,也包括赔偿范围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吗?
    侵犯财产罪就是犯罪分子用某种不正当的手段去夺取公私财物的一种不正当的犯罪行为。侵犯财产罪也分为很多种类型,种类也比较多。而且在刑法中对于辨别有的侵犯财产罪还没有一个完全统一正确的标准。现在,我们就要给您讲讲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吗?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故...

·缓刑期间刷身份证可以正常使用吗
    缓刑期间可以用身份证。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根据《刑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