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伤残司法鉴定新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伤残司法鉴定新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伤残司法鉴定新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人们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事件发生时,为了确定伤残程度,当事人应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残鉴定。这样等结果出来后,当事人就可以拿着鉴定意见书向肇事者索要赔偿了。伤残鉴定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伤残2017年司法鉴定新标准是什么?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学习下相关知识吧。
  
  
  一、伤残司法鉴定新标准是什么?
  
  1、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
  
  5、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二、如何申请伤残司法鉴定?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综上所述,根据司法鉴定新标标准,伤残鉴定分为十级,对应的标准有所不同。其中十级伤残最轻,具体表现为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学习工作能力下降等。申请伤残司法鉴定,应该越早越好,如果当事人有骨折的话,应该在医疗期结束后提出。鉴定机构会根据鉴定标准判断伤情,并出具鉴定意见书。
  
  

·购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房屋的买卖不仅由当事人自愿进行,房管部门也是会监管的,这也就意味着购房者在买房时,最好是看法定条件是不是都具备了,再决定买不买房,否则就可能会使自己遭受损失。那么,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哪些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一、专利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协商后进行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一方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索赔双倍工资胜诉技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不签订,将面临惩罚性赔偿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客观方面有哪些要件?
    每年的春运、寒暑假及重大节假日前后,各个汽车、火车站点和轮船码头等都会看到倒买倒卖车船票的黄牛,他们为谋取私利,加价出售紧俏车船票,更有甚者,为了赚取更大的利益,私自伪造票据出售,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公共交通秩序,那么,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客观方面包括哪些要件呢? 一、伪造、...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哪些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哪些第一种情形: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的。主要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

·一般北京果树征地补偿多少
    一般北京果树征地补偿多少 征地涉及到的土地类型比较多,有的涉及到工业用地,有的涉及到农业用地。无论是哪种土地都需要做出合理的补偿,北京根据实际的情况,出台了有关果树征地的补偿标准,对于北京果树征地补偿多少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的标准是多少,感兴趣的可以随我们一起到本文进...

·注册商标与人名一样会不会侵权
    注册商标与人名一样会不会侵权《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第十条一款第八项也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

·如今购买房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全款购买,另一种则
    如今购买房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全款购买,另一种则是按揭买房。而在按揭买房的情况下,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首付款,然后剩余的房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不同的购房方式下流程不一样,那具体来说按揭买房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房源选择 欲...

·法律援助是社会中非常好的机制,因为对于一些贫困的家庭来说如果
    法律援助是社会中非常好的机制,因为对于一些贫困的家庭来说如果没有经济实力能够聘请律师的话,自身的权益肯定是无法直接得到保障的,司法的途径也不好进行维权,法律援助很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那在生活中如果遇到财产纠纷问题,法律援助分割财产吗? 法律援助财产纠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