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如今社会压力在不断的增大,很多诈骗在我们身边时常发生,我们并不能很好的彻底制止被盗窃、被诈骗的发生,但是我们可以在生活中时刻谨慎来预防事故的发生,但是有时候我们对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混淆一谈,那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吸收犯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概念上的区别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现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现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二、主观意图不同
  盗窃罪与诈骗罪在主观上都以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为目的,在客观上都侵害了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不同的只是客观方面存在差异,即非法获取财产的方法不同。盗窃罪是采取秘密的方法窃取财产,诈骗罪是采取欺诈的方法取得财产。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两者之间差别十分明显。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具体案件的界限划分,却并不那么容易。如一些案件诈骗和窃取行为相互交织,对这类案件如何定性,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时意见不一致。
  三、法律界限的区分
  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法律界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欺骗手法;(2)行为人是否具有处分其财产的意思和行为。诈骗犯罪的行为人客观上使用欺诈方法获取财物,而盗窃犯罪的行为人在客观方面采取秘密窃取手段取得财物。可见,是采取骗术获取财产,还是采用窃取手段获取财产、是区别诈骗罪与盗窃罪的最本质的法律标准。但是在具体处理案件时,如果将是否使用骗术作为区分盗窃与诈骗的唯一标准,对有些案件也难以作出正确的结论。因为在有的案件中,行为人在取得财产时,既实施了窃取手段,又实施了欺骗手段。对这种情况,到底是盗窃罪,还是定诈骗罪?仅凭是否使用了欺诈手段就难以解决了。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看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管理人是否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和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取得财产,到底是其窃取的,还是所有人或持有人"自愿"处分的结果。 如果行为人虽有欺骗手段,但财产所有人或持有人并没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和行为,行为人得到财产,主要是窃取手段获得的,仍应定盗窃而不能定诈骗。信用卡是银行或者信用卡公司发给单位或个人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信用凭证。持卡人是以一定的方式获取信用卡,持卡人凭卡可以在商店、服务网点进行消费,享受服务,而不直接支付现金,由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网点与银行结算。 信用卡的广泛使用,给人们带来了支付现金和结算上的方便。但一些不法分子则利用信用卡诈骗,或盗窃信用卡进行使用,严重地破坏了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为了维护信用卡的信誉和管理秩序,保护持卡人或发卡人的合法所有权,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专门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并在该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按照盗窃罪定罪处罚。 由此可见,凡是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一律定盗窃罪。行为人盗窃信用卡后,在使用过程中即使使用了欺骗手段或其他手段,也不能定诈骗罪或其他罪。一般盗窃罪是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来偷取个人的财务,而信用卡诈骗罪是在当事人知情的状况下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也就是说盗窃是当事人不知道的状态,而诈骗是与当事人进行有交流。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什么?
    车祸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关于股权质押的讲解
    关于股权质押的讲解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

·交通起诉状范本示例
    交通起诉状范本示例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就赔偿问题与被告发生了争议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提交交通起诉状,并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起诉状范本怎么写呢?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起诉状 交通事故起诉状属于民事诉状,是原告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

·一、工伤认定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1、申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对于老年重婚夫妻必须相互赡养吗?
    一、老年重婚夫妻必须相互赡养吗?重婚是不合法的,不需要相互赡养。在我国,夫妻间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现实中,主要有两种扶养方式:直接扶养和间接扶养。直接扶养就是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在夫妻双方存在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生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对方也必须帮助医治和维持其生活。间接扶养就是夫...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方面?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方面? 一、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资料种类有哪些?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证据确实、充分...

·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当今社会,夫妻与家庭越来越不稳定,离婚率直线上升,有些地方的离婚率甚至超过了结婚率。而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但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方有外遇而选择离婚的。那现实中,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离婚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协...

·工伤鉴定十级怎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经鉴定为10级的职工工伤赔偿标准为:1。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2. 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食宿费:医院伙食费补贴按当地规定执行,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批准,到协调区域外就医。你可以申请交通补贴和食宿补贴。具体费用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就...

·土地承包承包权入股纠纷
    土地承包承包权入股纠纷 一、协商是解决纠纷的首要途径。 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既省时、省力、省钱,也不会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有利于继续和巩固过去形成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化解矛盾。但是,采用这种方式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由于缺乏来自第三方的疏导、斡旋,当事人往往固执己见,很难听进对方...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者都知道,我们的工资组成是有基本工资以及其他林林总总的奖金等组成的,还要扣除五险一金以及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工资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于工资计算的标准。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工资不止是工资薪金,还包括了很多项目,所以,计算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