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保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保金顺利退还,有利于建筑工程公司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也能尽快的得到居民的反馈,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于居民和监管部门而言而言,这是个保证建筑质量的途径,可以督促监管建筑公司更好的考虑居民利益,而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解答。为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
  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取消的保证金,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
  二、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
  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三、按时返还保证金。
  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于2016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按时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四、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
  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六、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
  对保留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对取消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或废止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规定。在清理规范保证金的同时,要通过纳入信用体系等方式,逐步建立监督约束建筑业企业的新机制。
  七、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强化监督检查,积极稳妥推进,切实将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落实到位。各地区要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并于2017年1月底前将落实情况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进展,加强统筹协调,对不按要求清理规范、瞒报保证金收取等情况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并及时将落实情况上报国务院。以建筑公司为例,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这种情况的处理是:保修与质保金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支付(或从工程款中扣留)质保金有一定合理性,但得由双方约定,与法律关于保修期的规定并不冲突。如果合同只约定保修按国家规定,没有约定质保金,则随时可以要求发包方支付。当然还得具体分析合同内容。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地产行业的兴起,大大小小的建筑公司也如雨后 春笋般崛起,工程质量的好坏需要居民和监督部门共同参与。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有利于建筑工程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保障居民的利益。因此,对于新兴建筑工程公司和民众而言,了解其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
  
  
  

·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一、问题的提出

    原告夏某与被告杨某于1980年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小杨,婚初感情较好。自1985年原告外出经商认识一女子并同居后,即长年不归。夏某得知后多方寻找未果,心中郁闷难解,竟...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扣几分
    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扣几分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对交通的压力也是很大的,尤其是在一些机动车较多的城市中,可以说各个路口都设置有信号灯,虽然作用不太大,但也是可以适当减缓交通压力的。那现实中要是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行驶扣几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机动...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贷款吗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贷款吗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贷款,但是需要担保公司在中间作为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内容?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关系着水利工程质量的好坏,国家发展大计和民众的福利。有了质量检测标准,才能约束施工方的施工质量,验收方的验收水平,使水利工程发挥最大作用。那么,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

·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一、单位辞退的员工就是不走怎么办 首先,公司在与他们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也好让他们有一个心理上的缓冲期,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提出,应该给员工以代通知金。 其次,如果员工拒不接受企业的方案,可以要求员工向劳动站投诉,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

·子女亲生是法律推定,推翻需提供必要证据
    1、非婚生子女要求生父承担抚养费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那么案件事实基本能够查清,审理案件时将亲子鉴定结论直接作为判案依据,案件通常比较容易处理。但是如果对方拒绝作亲子鉴定,按照民法精神和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并不能采取强制的方式强迫其到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也就是说,在对方...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刑事申诉两次被驳回怎么办
    可以再次申诉。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房屋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吗
    房屋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

·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之前的《刑法修正案九》当中虽然有对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修改,但就挪用公款罪而言,在量刑方面还是按照之前的规定执行的,只不过在数额和情节上面与之前规定的不一样了。那现在,我国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