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相信不少人对传销这种行为都深恶痛绝,传销是将受害人骗入传销组织,再以各种威胁或诱惑等手段骗取受害人的钱财,要求受害者再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的一种行为,传销行为会构成组织传销罪,既然传销罪也是以欺骗的手段实施,那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2、传销罪又称组织领导传销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或纯资本运作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行为。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达到以上数额,又具有以下情节的,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诈骗罪量刑标准之加重处罚情形:
  
  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传销可以形成极大的网络,参与者众多,给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诈骗罪的目的明确,犯罪人员的手段也与传销手段不同。对于诈骗罪来说,所有涉案人员都会承担刑事责任,但传销罪中,则只有一些主要头目、组织者才会获刑。
  
  

·起诉离婚后有离婚证吗
    一、起诉离婚后有离婚证吗?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拿到离婚证书才算离婚,就算有离婚判决书也不行,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费吗
    现实中,有的劳动者属于计时工,而有的属于计件工,这是与一般的工时制不同的。那么针对其中的计件工资制,会不会有加班的时候呢?而计件工资制有加班费吗?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计件工资制 指按照职工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 (或作业数量) 和预先规定的计...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一、寻衅滋事罪轻微伤拘役对吗? 根据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 第二条 随意殴打他人,破...

·贩卖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 ?
    随着社会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借助信息化传播的信息也越来越复杂,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也越来越猖獗,淫秽物品对很多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有着很大的影响,我国对传播者有着很严厉的惩罚,进而来净化环境,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那贩卖淫秽物品罪如何认定?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贩卖淫秽...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2次会议、2017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 第63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是指过失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nb...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补偿协商标准是什么 铁路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方便了我们的出行,提高和改善了我们的生活方式。铁路的建设是很重要的一个工程,并且所需的占地面积是很大的。铁路的建设在进行初期,可能会向当地百姓征收土地进行使用。有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很重要的。我们将为您整理铁...

·抚恤金和死亡金是不是子女继承?
    抚恤金和死亡金是不是子女继承?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协议离婚要多长时间
    无论夫妻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此时都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不过,离婚方式的不同,意味着实际需要满足的条件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吗?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

·创业公司如何融资
    创业公司如何融资 创业公司如何融资 1、内部融资 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内部融资的优点有,成本低,周转性好,却风险性很大。内部融资主要是企业所有者的个人积累及其个人借贷等集资方式。这种集资方式除了筹集资金的量有限,不能有效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外,企业往往需要承担较多的外部压力,一旦...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