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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投票权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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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投票权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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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股东投票权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什么规定?股东投票权是指股东对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重大事项或决定有权利召开股东会并投票表决是否同意该决定,在公司的管理经营上,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所以表决权是股东行使权力的重要手段。那么公司法股东投票权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什么明确的规定呢?甲乙两位股东以2:8的比例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在运营期间,欲与另外公司合并,应由公司召开股东会进行表决。而对于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根据上述实际情况,该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甲乙两名股东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权。股东乙出资占公司的80%,已经超过了三分之二,因此只要乙同意,公司即可与另外公司合并。如果甲在反对无效的情况下,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如果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甲未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那么甲可以自股东会会议通过之日其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的投票权包括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力,也表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力,而且股东的表决权一般是根据股东们所占有的股份的大小来决定的。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公司法股东投票权对股东行使表决权有什么明确的规定做的简单介绍,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做更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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