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样的流程?
  
  c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可以独立行使自己的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成立之初,应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公司的流程,由于国家的鼓励政策,目前注册公司的流程已经较原来作了一定的简化了。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样的流程,希望以下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一、注册公司法人是什么流程?
  
  (一)准备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二)注册流程
  
  第一步 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 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结果:领取营业执照。
  
  第四步 刻章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此流程由快法务专业整理。
  
  二、公司注册资本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1、注册资本并不需要一次缴清
  
  我国目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制的意思就是:注册资本不用在一开始就全部缴纳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诺的时限内(一般为10-20年)缴完即可,这极大的降低了公司注册时的资金压力。
  
  2、公司注册资本写多少,要参考所在行业资质要求
  
  例如,互联网公司申请ICP经营许可证时,ICP经营许可证要求公司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天猫对大多数类目的入驻商家标准也是100万以上。其他需要资质/资格的,要参照本行业一般的做法。
  
  3、注册资本越大,承担的风险/责任就越大
  
  举个例子,比如一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后来公司经营不善,欠了1000万的外债,股东最多只需用他100万的出资额来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没关系了。但如果这家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0万,
  
  那么就要承担全部1000万的责任!
  
  所以,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大部分互联网创业者走的是股权融资的路子,最重要的是股权比例,而不是注册资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一个合理的注册资本,才是最理智的选择。
  
  4、什么是验资报告,需要做吗?
  
  之前在实缴制的时候,注册资本是需要验资报告的。现在认缴制已经基本不需要了,只有少数情况会用到,例如:参加招投标项目,招标方要求出具验资报告;跟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合作,对方为了确认你的公司实力,也会要求出具验资报告。如果需要用到验资报告,可以在注册资本实缴完成后,找会计师事务所来出具。
  
  5、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按照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三原则,要求公司必须保持注册资本的相对稳定,同时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规定了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注册公司的流程虽然做了简化,但以上步骤仍然是必不可少的。一个公司要设立,公司名称、办公地址以及注册资本都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公司注册时还应设立一位法人代表,并有自己的公司章程,公司的注册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
  
  

·怀孕产检可以请产检假吗,工资怎么算,产假工资怎么算?
    怀孕产检可以请产检假吗,工资怎么算,产假工资怎么算? 产检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在2012年4月14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新劳动法》中规定: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

·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如今尽管买房还是比较困难的,但是,租
    其实,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如今尽管买房还是比较困难的,但是,租房同样也面临的压力不小,毕竟房租虽然一直在增长,但是租客的一些权益并得不到保障。由此可以看出,其实租售同权政策的出台还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将要为您介绍的是雄安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一、雄安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

·犯罪后主动自首能减刑吗?
    自首也就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不过,并不是说犯罪嫌疑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投案就会被认定为自首。比如,犯罪嫌疑人在追捕过程中投案是自首吗?我国刑法鼓励犯罪嫌疑人自首,那如果是在犯罪后自首能减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追捕过程中投案是自首吗 自首是犯罪分...

·发包人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是否对劳动者的工伤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企业经常采用的承包经营方式,《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人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

·哪些情况需要交纳出国旅游合同违约金?
    哪些情况需要交纳出国旅游合同违约金? 哪些情况需要交纳出国旅游合同违约金?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

·侵犯留置权的解决办法
    侵犯留置权的解决办法当债务人在债务逾期之后对其不能偿还时我们就会行使留置权,对其留置的物品进行拍卖偿还,有时我们会遇到留置权受到侵犯的情况,许多人想知道遇到留置权受到侵犯的情况怎么办?下面为您介绍侵犯留置权的相关规定以及解决办法。 一、侵犯留置权的规定 1、同一动产上抵押权与留置...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行政不作为怎么做
     一、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行政不作为怎么做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里面提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要满足两个条件: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2、被判处...

·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的上市条件有哪些(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一、什么是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比如,行为人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驾驶员,在启动汽车时,没有注意汽车周围的状况,以致将一个在汽车后面玩耍的小孩轧死。此案例中,行为人身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