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劳动者都知道,我们的工资组成是有基本工资以及其他林林总总的奖金等组成的,还要扣除五险一金以及其他的一些费用。那么工资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于工资计算的标准。
  
  工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工资不止是工资薪金,还包括了很多项目,所以,计算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1、员工薪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社会保险+加班费+补贴+奖金+年终奖等
  
  其中:补贴、奖金一般包括伙食补贴、交通补贴(不住宿舍的实习生)、全勤奖、节假日慰问金、生日慰问金、离职补贴等。
  
  (1)伙食补贴:全天在岗的员工可获得当天的伙食补贴(120元/月,现暂按每月24个工作日折算,即5元/天)。注意:若当天请假或补休半天也不发放伙食补贴。
  
  (2)交通补贴:现只对不住宿舍的实习生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按实际上班天数折算。
  
  (3)全勤奖: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合计一次扣20元、两次50元、三次100元,四次或以上的,扣发当月全勤奖全额及当天岗位津贴的四分之一金额。即:迟到或早退一次得全勤奖80元,两次得50元,三次得0元,四次或以上全勤奖0元还扣当天(是4次都扣还是第4次扣)岗位津贴的1/4。注意:请事假半天内不扣全勤奖、请病假1天内不扣全勤奖,实习生因回校请事假3天内不扣全勤奖。
  
  (4)节假日慰问金:“元旦”、“五·一”、“十·一”各发500元节日金。(注意工作不满______月的发放标准)
  
  (5)在公司里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生日当月发100元奖金。
  
  (6)对于正式员工离职时公司对其发放一定的补贴。
  
  2、加班工资
  
  (1)晚上加班 35元/晚,时间7:00pm-9:30pm。按考勤表的记录计算。
  
  (2)白天加班
  
  A. 周末加班
  
  加班工资=加班天数乘(月基本工资/24)乘2
  
  B.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加班工资=加班天数乘(月基本工资/24)乘2
  
  (3)出差
  
  被公司外派随同出差,不能在当天内返回的:(非随同单独出差的另作安排。)
  
  A.出差时段如遇休假天的,可在出差返回后安排补休。
  
  B.各项差旅费由公司支付的,公司再给予员工20元/天/人的差旅补贴。?
  
  3、请假、旷工期间工资扣除标准
  
  (1)请事假
  
  A.请假天数≤0.5天
  
  扣除金额=相应请假时数/7.25乘(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4
  
  注:不扣全勤奖,7.25为每天上班小时数。
  
  B. 请假天数>0.5天
  
  扣除金额=请假天数(或时数/7.25)乘(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4
  
  注:扣全勤奖100元。
  
  (2)请病假
  
  A.请假天数≤1天
  
  扣除金额=请假天数(或时数/7.25)乘岗位津贴/24
  
  注:不扣全勤奖,7.25为每天上班小时数。
  
  B. 请假天数>1天
  
  扣除金额=请假天数(或时数/7.25)乘岗位津贴/24
  
  注:扣全勤奖100元,最高扣发额至扣完当月岗位津贴为止。
  
  (3)旷工
  
  A.基本工资部分:旷工3天以内的,按实际时间(以半天为一个单位)扣发相应时间基本工资(每天基本工资=当月基本工资/24天,以下同)的2倍。旷工3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天数基本工资的3倍,但基本工资最多扣除至佛山市最低工资支付标准为止。
  
  B.岗位津贴部分:旷工3天以内的,按实际时间(以半天为一个单位)扣发相应时间岗位津贴的2倍。旷工3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扣发相应天数岗位津贴的3倍,至扣完当月的岗位津贴为止。
  
  4、其他扣除事项
  
  (1)非月头入职、非月末离职的员工应按不在岗天数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岗位津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全勤奖等也需要扣,在前面已说明)
  
  (2)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
  
  (3)公司代扣社保(个人负担部分),2009年7月后的标准为182.08元/月/人。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每一家公司的工资计算标准都不同,但是计算方式和计算的标准都大同小异,只要将自己的公司工资计算标准的金额代入员工薪酬的公式中,就可以知道自己当月的工资多少。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其它的疑问,可以向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 要怎么申报工伤认定
    做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对相关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步了。如果认定不属于工伤范围的话,那之后对事故的处理自然也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来进行处理。那通常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 职工发生事故伤...

·房子还没还清贷款可以转让吗
    若是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子,那么需要还清了银行的贷款之后,那么才能拿回房产证。实践中,有的人在房子还没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就想将房子进行转让。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房子可以转让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子还没还清贷款可以转让吗 首先,未还清贷款的房子在实际操作中是可以买卖的,...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案件持续引发热议,北京又创新推出了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程序,让更多市民放心,大大提高了医疗纠纷案件审理速度,那么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结果,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编写呢?下面就是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的相关内容。 一、撰写陈述书写作要点: 1、条理清...

·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继承人。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大致可以分为以下车种情况:

·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目前,根据行为人或单位具体行为的情节不同、对象不同,可以将行贿方面的犯罪分为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以及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于不同的罪名,《刑法》中规定的处罚不同。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

·二手房交易中款项的区分
    诚意金的交付意味着购房者对中介推荐的物业有购买意向,一方面是向卖方表示购买诚意,另一方面也为中介提供了与卖方谈判的砝码,对买卖的最终促成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诚意金需交多少并没有一定的限制,但在交付前购房者务必对物业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欲购买的物业提出自己理想的购买价格及其它交易条件...

·孩子不是亲生的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一般都是父亲一方经过亲子鉴定之后发现的。但在发现之前,自己已经实际抚养了孩子很多年,并且在与妻子离婚之后,也千辛万苦的争夺来了孩子的抚养权。那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孩子不是亲生的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 抚养孩子的一...

·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一、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一、发生交通误工费什么时候赔? 误工费通常都是最后和其他的财产损失一起赔付的,没有必要单独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日常生活中,签署合同是非常普遍的民事行为,按照民法典规定,确保合同有效必须符合一定要件,包括双方出于自愿,意思表达真实,符合法律法规,并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而有些合同是在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下面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

·转让期房的风险包括哪些
    买方虽然还没有取得产证而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根据买卖合同享有债权,而对债权进行转让是合同法上规定的权利,也并不违反法律,因此期房限转政策并不能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同时,我们要知道,期房的转让是有风险的。那么,转让期房的风险包括哪些?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转让期房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