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被绑架后如何逃脱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被绑架后如何逃脱
您的位置:首页  »  
 

被绑架后如何逃脱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您都知道,我们外出时,一定要注意财产和人身安全,但是如果你还是不幸的遭遇了绑架,你应该如何和犯罪分子拖延时间,争取逃脱吗?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你讲解被绑架后如何逃脱,请随着我们阅读下文。
  
  一、被绑架后如何逃脱
  
  1、遇到绑架,不要过分挣扎,以免犯罪分子对被绑架者进行身体伤害。要尽量拖延时间,记住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车辆型号和牌照号码等。
  
  2、如果被蒙上眼睛,要尽量将听到的线索默记在心里,如犯罪分子的谈话内容、他们互相之间的称呼等等,到达藏匿地点后,要尽量了解藏匿地点的环境特点,与犯罪分子周旋。尽量避免激怒犯罪分子。
  
  3、如果绑架者对你勒索,你要装着很配合的样子,赶紧把父母的电话给他,并央求绑架者收到钱放你回家。
  
  4、一定要记住,你被绑架时,只要是绑架者问你认识我了吗?你只能一个回答:不认识,我被吓糊涂了。
  
  5、有机会逃脱之后要及时报案。脱身后要及时报案,尽量准确描述作案人体貌特征,使犯罪分子尽早被绳之以法。
  
  6、被绑架后,你一定要胆大沉着机智,不能硬碰,而要装着顺从的样子,去软化绑架者,使绑架者放松对你的戒备。
  
  7、当绑架者对你放松警惕,你一定要找准机会,脱离绑架者对你的控制,如果是在转移地点的途中,只要周围有人同时你又短暂的脱离绑架者对你的人身控制,你一定要果断求救,奋勇反抗。要知道,绑架的时间越长,你生存的机会就越小。
  
  二、绑架罪是如何认定的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这三种犯罪手段的共同特征,是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但未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该未成年人对这种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被绑架人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的目的。
  
  三、绑架罪是如何处罚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你不幸遭遇了绑架,一定要配合绑匪,拖延时间,当周围有人的时候,要果断求救,奋起反抗。当然,我们要提醒您,绑架罪在我国的处罚是非常重的,如果你不幸触犯了绑架罪,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帮助。
  
  

·滥伐林木罪是刑法中的多少条
    滥伐林木达到一定标准的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滥发林木罪,那么您知道滥伐林木罪是刑法中的多少条吗?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之间又有哪些区别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滥伐林木罪是刑法中的多少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要式合同有哪些问题?
    要式合同有哪些问题?合同的种类有很多,购销合同、房屋装修合同、劳动合同等等合同,那么这些合同又属于什么合同,相信各位和我们一样不是很了解。因此,我们今天就在网上整理了一些,关于要式合同有哪些问题以及和非要式合同的区别的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一、 要式合同的概念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

·最新登记结婚年龄是多少岁
    最新登记结婚年龄是多少岁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

·浅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总承包下的征地拆迁管理
    浅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总承包下的征地拆迁管理  征地拆迁作为高速建设的关键一环,影响着工程建设的造价和进度,我们以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为例,通过对征地拆迁的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工作的建议。  一、主要做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总投资48亿元,其中征地拆迁概算为4.3...

·犯罪分子没挂网逃会被批捕吗?
    一、犯罪分子没挂网逃会被批捕吗? 犯罪分子没挂网逃,也是可以会被批捕的,具体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来认定。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对于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而如果当事人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不管是否构成犯罪,都应...

·注册石油公司注册资本要多少钱?
    注册石油公司注册资本要多少钱? 一、注册石油公司注册资本要多少钱? 要多少钱就要看公司属于哪一种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

·丈夫犯重婚罪妻子如何起诉
    重婚与出轨是不同的,重婚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一夫一妻制度,十分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重婚已经触犯了刑法,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重婚罪是自诉案件,那么如果是丈夫重婚罪妻子如何起诉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一、丈夫犯重婚罪妻子如何起诉重婚罪是刑法中的自诉案件,法院对自诉案件...

·卫监所可以调解医疗纠纷吗
    卫监所可以调解医疗纠纷吗 一,卫监所职权 卫生监督所一般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承担卫生行政部门 的卫生监督职责,也是卫生局的授权执法单位,承担卫生许可的受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如下几条。 1,组织实施全市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对下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承担市卫生...

·企业通过法律追讨债务的诉讼流程
    大多企业对债务的追讨都是很头疼的,普遍存在拖延、借故推托、抵赖等现象,导致讨债无果。这时候,企业只能选择起诉,请求法律的帮助。企业请求法律帮助追讨债务流程如下:1、选择法院在签定合约时,如果指定了管辖地法院,则约定的法院提出诉讼,没有做出此约定的,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进行起诉。2...

·一、离婚后时未处理财产有时效吗?
    一、离婚后时未处理财产有时效吗? 离婚后请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是有诉讼时效的。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约定履行到期之次日起起算。 2、在离婚时涉及到的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发现之次日起起算。 3、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