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鉴定要什么资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伤鉴定要什么资料
您的位置:首页  »  
 

工伤鉴定要什么资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伤鉴定是我国司法鉴定机构当中的一种鉴定类别,工伤鉴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为劳动者争取到一个合法的权益。但是毕竟现如今,工伤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经常发生的,所以很多劳动者对工伤鉴定的相关流程也不是很清楚,其实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需要准备一定的资料,这样才方便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2017年工伤鉴定要什么资料?
  
  2017年工伤鉴定要什么资料?
  (一)工伤鉴定申请表;(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条件:1、伤(亡)者是在##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员工;2、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3、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员工(直系亲属)或工会组织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职业病的需先到市卫生防疫站或省职业病防治院进行确诊)。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需要携带好,工伤鉴定申请表、职工本人身份证、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初次诊断的证明,并且您还需要结合自己受伤的原因,携带其他的有效证件以后到,当地比较权威的鉴定机构做工伤鉴定,如果鉴定的材料准备不齐全的话,会延缓工伤鉴定的时间。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这个时候要是双方无法协商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话,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官在对案件作出审理的时候,自然首先实要依法,其次就是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作出判决。其中哪一方条件更有利的话,自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要大一些。那通常争夺女儿抚养权...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
    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不同于离婚,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关系的解除,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有子女的,还涉及到子女的归属和抚养教育的问题,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生活期间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归个人所有。...

·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现实中产生的抚养费纠纷其实主要就是围绕抚养费数额和一方不给付抚养费展开的,此时要是起诉到法院的话,则当事人就需要出庭来处理相关的纠纷。那此时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除了出租房可以提出外,承租方也可以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但无论是哪一方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都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下面,我们下文为你详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您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

·提出诉讼离婚去哪里办理?
    诉讼离婚是离婚的一种方式,往往是在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采用的。作为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做出判决。很多时候,夫妻双方的户口关系比较复杂,并不一定是同一个地方的人。那么提出诉讼离婚去哪里办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提出诉讼离婚去哪...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
    一、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负责?如果夫妻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还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的等级分为了四级,其中每一级又可以具体分为一些小的等级,不同的等级下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农村土地使用权定义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权定义是什么 农业发展是我国的重要一部分,农业发展的同时,肯定离不开对土地的使用。在我国,把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对于在农村的人来说,一般使用的都是集体土地,但是也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这样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农村土地使用权定义是什么...

·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分析
    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分析现实中,许多企业没经营多久就要面临倒闭,而有些企业没有倒闭反而越经营越好。相信这些疑惑在人们的心理是永远无法解决的。那么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知识介绍,希望能帮助到你。企业倒闭的主要原因1、 算术没学好。一项售价在能为公司创利的产品...

·扶路人反遭诬陷能追究对方责任吗?
    扶路人反遭诬陷能追究对方责任吗? 一、扶路人反遭诬陷能追究对方责任吗? 如果被救助人诬告实施救助者的善良行为,给实施救助者造成严重后果,被救助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说,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将这种诬陷“雷锋”的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既是对“正能量”的一种保护和倡导,也维护了很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