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诉讼离婚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诉讼离婚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您的位置:首页  »  
 

诉讼离婚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找离婚法院、确定具体的管辖地就是很重要的了。那一般诉讼离婚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呢?要是对离婚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话,这时又该怎么来处理才好?本文马上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疑惑。
  一、诉讼离婚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离婚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1、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在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是具有现实意义的,毕竟法院找不对,案件得不到受理,最终夫妻也是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而对方起诉离婚,自己对离婚管辖权有异议的,需要及时提出自己的异议,否则一旦超过了规定时间,就不能在对此有异议了。
  
  
  

·多次盗刷储蓄卡是否构成犯罪?
    多次盗刷储蓄卡是否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看数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盗窃罪数额较低就可构成。如果是伪造信用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比如捡到别人的信用卡使用的),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冒用信用卡,数额达到5000元构成犯罪)。...

·敲诈勒索罪150万判几年
    敲诈150万,达到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依法判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哪些
    机动车交强险条款有哪些 交强险是国家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必须购买的保险,但是对于交强险你了解多少呢?交强险的条款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机动车交强险条款的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机动车交强险条款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爆炸罪犯罪预备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爆炸罪犯罪预备和未遂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2、处罚不同: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预备是...

·直系亲属遗产分配比例中各占多少?
    直系亲属遗产分配比例中各占多少?如果有有效遗嘱的话,按遗嘱的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

·认罪服法情况应该怎么写?
    一、认罪服法情况应该怎么写? 认罪服法情况范文: 本人XXX,因某年某月在某地犯某事触犯刑法第几条第几款之规定,被判处什么什么徒刑。现已认罪服法,感谢政府对我的宽宏大量,更感谢管教对我孜孜不倦的教诲。以后绝不做触犯法律的行为。我会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此致 敬礼! 认罪...

·女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写?
    女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写? 离婚诉讼状 原告:李××,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王××,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

·实质审查通知书答复的主要工作
    实质审查通知书答复的主要工作 一、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 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专利代理人应当从下述三个方面去理解审查意见: (1)明确审查员实质审查后对该申请总体倾向性意见。 前面已经指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对申请文件的总体倾向性意见分成肯定性、否定性和不定性三类结论意见。因而,通过阅...

·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吗?
    我们都知道在进行遗产继承的时候,有时候会留下遗嘱继承协议,有时候有遗赠扶养协议,有时候也会有法定继承,那么对于在遗产继承中,当同时存在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时 ,谁更优先呢?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吗?记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与法定继承 继承是指在没...

·加班工资规范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规范的发放标准是什么?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