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期徒刑数个量刑幅度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有期徒刑数个量刑幅度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有期徒刑数个量刑幅度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我国对犯罪分子的量刑一般分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法院一般是根据犯罪情节量刑。但是罪犯服役期间有良好表现,悔改真诚的是可以争取减刑的。今天我们就带您来了解一下有期徒刑数个量刑幅度是什么?
  
  一、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是什么?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二、有期徒刑的特征:
  
  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它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
  
  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广泛适用性。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它既可作为重刑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作为中度刑罚适用于危害居中的犯罪行为;还可以作为轻刑适用于危害较小的犯罪行为。因此,有期徒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是一种适用范围最广泛的刑罚方法。刑法分则中,凡是规定了法定刑的,都规定了有期徒刑。
  
  3、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这种劳动是强制性的,体现了我国对罪犯实行劳动和教育改造的政策。
  
  三、有期徒刑的上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不能超过2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有期徒刑是主刑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总则对于有期徒刑的重要规定有: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说的“判决执行之日”,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通知书,连同判决书副本以及未成年犯,送达至少年犯管教所执行之日。)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且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所以在有期徒刑中还划分了三种程度的期限,分为三年以下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以及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是有期徒刑的上限一般不会超过二十年。所以珍爱生活,懂法遵法不要随意去挑衅刑法。
  
  

·高速倒车事故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
    高速倒车事故怎么处罚规定是什么?高速倒车事故将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进行一定的罚款,如果说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话,或者是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也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来进行,通常情况下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高速倒车造成事故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一、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

·专利侵权的条件是哪些
    专利侵权的条件是哪些有的企业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不惜采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这样做无疑也是让自己陷入法律的深渊。而在判定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时候,需要对比法律中规定的一些条件。那究竟法律规定的专利侵权的条件是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专利侵权的条件是哪些 ...

·在微信上催收借款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现在人们交流多通过微信、qq等方式,方便快捷,减少了时间成本,拉进了距离。那么借给别人钱,多次通过微信催他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的中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从此条法律规定看,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保护的直接对象是注册商标,所有法律条款的设定,都是围绕注册商标的保护来进行,未注册商标显然是不受商标法律保护的。但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不等于对...

·离婚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离婚中最多的纠纷就是关于抚养权问题。一般来说,孩子归谁抚养是有父母协商决定的。那么,离婚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吗?离婚时抚养权一般是怎么判的?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男方放弃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男方可以放弃抚养权,但是需要给付女方孩子的...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1.格式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
  的实际情...

·婚内的债务离婚后怎么还
    婚内的债务离婚后怎么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如何处理和解决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呢?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图省事而步入劳动争议仲裁误区,从而导致自己失利。为此,职工应了解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走出误区,依法为自己维权。而在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也会有期限要求,那究竟申请劳...

·用房产证在工商银行二次抵押贷款是否可以
    其实当事人但凡有其他东西可以做贷款抵押的话,肯定也不会想到用自己的房产证再进行二次抵押的。甚至多数人觉得房产证在当初已经抵押给银行申请房贷的状态下想要二次抵押几乎是没有可操作性的,可有些贷款公司和银行也是为了更好的争取到相关业务是有二次抵押这一项目的。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就是,工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