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怎么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处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怎么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处罚
您的位置:首页  »  
 

怎么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处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信用卡逐渐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主张结算途径,为广大群众带来了便利,也给犯罪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严重危害了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国家为了打击这种行为,在刑法中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现实中构成了此罪的,那一般要怎么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处罚?本文马上为你做介绍。
  
  一、怎么对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如何量刑
  (一)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三)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上文的解答,我们知道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人将要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会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犯罪数额在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还是请专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比较好。
  
  
  

·商标侵权判决停止侵权后再次起诉可以吗?
    商标侵权判决停止侵权后再次起诉可以吗?1、判决了就不能再起诉了。2、如果判决书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3、如果被告不给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

·劳动仲裁裁决了多长时间结果
    劳动仲裁裁决了多长时间结果 一、劳动仲裁裁决了多长时间结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一般开庭后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结果。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

·如何确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如何确定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关于作品有职务作品、委托作品,还有一种是合作作品。合作作品顾名思义就是指多人一起通力合作创造出来的作品,那么对于这样的作品,应该如何来确定其著作权归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合作作品 我国立法中规定的“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分配是怎样的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分配是怎样的房产的继承就和其它的遗产继承一样,可以指依照法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的房屋所有权还有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的继承就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般情况下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的话有两种解决方法: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 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等有钱再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
    针对离婚分房这种问题,首先有两种情况。一是沟通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就协议离婚。二是沟通协商不一致就需要法院判决。以下就是比较常见的几种离婚分房的情况。先来说属于婚前财产的几种类型。第一种情况:夫妻任何一方在结婚前购房,并且付清房产的全额房款,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没有权力要求分割这套房子...

·民事诉讼法应诉管辖条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应诉管辖条款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一、对于“应诉”的认定标准尚不统一 根据法律规定,应诉管辖条款适用的前提条件之一为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且来法院应诉。但对“应诉”应如何理解以及能否做扩大解释尚不明确。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之后参加开庭的行为为传统意义上的“应诉”情形,但实践中...

·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
    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务怎么认定?很多夫妻可能是由于过于的信任对方,所以放心对方在外面做的任何事情,这就会出现丈夫在外面负债累累,而妻子却一点都不知情的情况,不少人认为,丈夫欠的钱那么妻子是一定要负起相应的连带责任的,那么丈夫欠债 妻子连带责任有哪些情况,双方债...

·醉驾会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下面简单介绍。
    醉驾会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下面简单介绍。 一、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涉及什么案件会搜家
    涉及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均有可能搜家。搜家的主要目的在于寻找与案件事实有关的证据或者对有关证据进行临时保存,只要是为侦破案件需要,符合法定的批准程序的,公安机关都有权利搜家,当事人应该根据法律规定予以配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为了收集违法行为证据、查获违法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